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公告2022年第8號,臂架起重機領域重要國家標準《起重機 術語 第7部分:浮式起重機》(標準編號GB/T 6974.7-2022)發(fā)布。發(fā)布日期為2022年7月11日,實施日期為2023年2月1日。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快速發(fā)展,沿海沿江岸邊大型設備設施安裝、跨江跨海大橋建設安裝、海上救助打撈、風電設備安裝、港口裝卸、油氣開發(fā)設備安裝和拆卸等需求日益增長,推動了我國浮式起重機裝備制造業(yè)的高速發(fā)展,我國已成為世界上最大的浮式起重機制造國和使用國。上世紀90年代初,交通運輸部水運科學研究院和原上海港機廠等單位聯(lián)合研制了當時國內最大的900t全液壓浮式起重機,用于水上救助打撈工作;2016年,由上海振華重工建造成功的國內最大的12000t浮式起重機(見圖1)服務于港珠澳大橋等多項國家重大工程項目的建設。目前,國內制造企業(yè)已經能夠建造具有完全自主知識產權的起重量從幾十噸到上萬噸的各種類型浮式起重機。
《起重機械名詞術語 浮式起重機》(GB/T 6974.8—1986)于1986年發(fā)布,距今已30余年。隨著時代發(fā)展和新技術進步,原標準中很多內容已經不適應于目前的浮式起重機科研、設計、制造、使用、維護和安全應急等方面的要求,浮式起重機術語亟需統(tǒng)一和規(guī)范。
本次修訂的核心亮點是對浮式起重機機型分類進行了完善。浮式起重機的應用領域越來越廣泛,整機結構形式、臂架組合形式、回轉方式、取物裝置等也越來越多樣化,因此本標準根據(jù)目前浮式起重機的發(fā)展現(xiàn)狀,綜合設計、建造、使用單位的調研情況和相關專家意見,在原標準對浮式起重機分類的基礎上,新增加了按整機結構形式、回轉方式、臂架形式等分類方式。將浮式起重機按航行方式、動力裝置、整機結構形式、回轉方式、臂架形式、臂架截面形式、取物裝置、用途、工作水域等進行了分類定義,并增加了32條相關術語。尤其新增加了風電安裝用浮式起重機、橋梁安裝用浮式起重機等最新類型的浮式起重機相關術語,很好適應了我國目前急需的海上風電設施工程安裝、重大橋梁工程安裝等的建設需求(見圖2、圖3)。除此之外,標準還對浮式起重機的典型機構和零部件、主要特征參數(shù)術語進行了修訂,增加了浮式起重機分類結構圖。
圖2 風電安裝用浮式起重機 圖3 橋梁安裝用浮式起重機
該標準的發(fā)布對于交通運輸和其他相關領域這一重要機型長期以來的術語不規(guī)范的掣肘問題,進行了徹底解決。
整理發(fā)布 |
編輯 | 之然 姜桐
來源 | 交通運輸部水運科學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