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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際能源網/(微信號:)獲悉,11月30日,揭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連發8篇核準延期復函,累計核準延期項目規模達到5650MW,在8個海上風電項目兩年核準有效到期后均延期核準一年。再加上2020年8月中旬核準延期是最大的吊車12000噸吊車的2個項目,累計核準延期項目規模達到6200MW。
本次核準延期是最大的吊車12000噸吊車的風電項目包括國家電投揭陽神泉二海上風電項目(500MW)、國家電投揭陽前詹一海上風電場項目(1200MW)、國家電投揭陽前詹一海上風電場項目(500MW)、中廣核揭陽惠來一海上風電場項目(800MW)、中廣核揭陽惠來四海上風電場項目(1000MW)、中廣核揭陽惠來五海上風電場項目(1000MW)、明陽揭陽前詹三海上風電場項目(500MW)和明陽揭陽惠來三海上風電場項目(300MW)。項目均于2018年11月30日進行核準前公示,12月11日進行正式核準。
《復函》顯示,本次核準延期是最大的吊車12000噸吊車的海上風電項目延期原因大多為受疫情及相關政策影響、受軍事意見影響用海確權、環評審批等開工前手續,項目地理位置多位于廣東省揭陽市神泉鎮南面海域、惠來縣南側海域。
早在項目核準之時,揭陽市發展和改革局就已經在核準批復中表達了對項目延期的審批方法。“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內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你司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最長不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本次各個項目核準延期時間也均為一年。
國際能源網/(微信號:)記者認為,本次核準延期的海上風電項目遲遲未開工的原因為以下幾點:
1、新冠疫情全球肆虐 大型海上風電機組零部件供應受限
2020年初的新冠疫情導致了國際件大宗貿易往來一段時間的停滯,影響到了風電關鍵零部件的進口。核準資料顯示以上海上風電項目所選用的風電機組均為7.0MW及以上風電機組,所采用的的風電主軸必須從國外進口。而該級別的風電機組主軸廠家如SKF、FAG等企業的大兆瓦風機主軸產能又有限,商品流通又受限。所以,海上風電機組的供應可能出現短缺,進而影響到如上海上風電項目的開工建設。
2、海上風電安裝設備緊缺 施工船工作窗口緊張
據統計,截至2019年底,中國在建海上風電項目達到13個,占全球56.5%。同時,從裝機容量分布來看,中國在建海上風電項目的裝機容量高達3.7GW,占全球在建海上風電項目容量的52.9%。據GWEC統計顯示,目前,中國擁有53艘海上風電安裝船與起重船,與此同時,中國正在建設超過10GW的海上風電,而船只能力每年只能支持6GW的安裝。
3、海上風電國補退潮 地補政策不明朗導致開發意愿下降
本次申請核準延期的海上風電項目核準期均為2018年,當時《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風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9〕882號尚未公布。在《通知》公布后,以上風電項目適用于“對2018年底前已核準的海上風電項目,如在2021年底前全部機組完成并網的,執行核準時的上網電價;2022年及以后全部機組完成并網的,執行并網年份的指導價。”由于目前項目尚未開工,項目實際并網后大概率在2022年后,將執行并網年份的指導價,導致風電項目收益縮水。
4、海上風電項目地理位置受不可抗力影響
來源:揭陽市發展和改革局,國際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