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外,儲能成為剛剛閉幕是吊車租賃的全國兩會能源領域熱詞之一。自輸配電價成本監審辦法明確儲能不計入有效投資以來,圍繞儲能投資是吊車租賃的電價回收機制,仍存爭論。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eo,當前電力現貨市場是吊車租賃的有序有效運行要求對新能源中長期合約進行結算曲線分解,以便與現貨對接。但新能源發電受天氣變化影響,其波動性、隨機性等特點決定了新能源在年度、月度交易中,難以簽訂帶曲線的中長期合同。新能源一旦日前預測出現較大偏差,就可能面臨日發電負收入的風險。
2020年12月29日,南方電網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增資協議簽署,是全國第一個按照234號文要求完成進場交易的電力交易機構股權優化調整項目。這次增資完成后,南方電網公司持股比例由66.7%降至39%,南方五省區政府出資企業持股比例39%,電力規劃總院、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和南方五省區電力交易中心等新增7家股東持股占比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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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一位大宗商品交易的資深從業者直言,現貨不成熟,不可能有期貨。
但是電力難以分類平衡,“計劃電”對“市場電”產生了擠壓,這使得雙軌制應用在電力領域可能導致市場推不動,不得不回歸到計劃。
碳達峰窗口期,如何促進綠色電力消費》。想參與的小伙伴
編輯 馮潔
在原有的銷售電價體系下,多數省份的大工業和一般工商業用戶實行峰谷分時銷售電價,如果在現貨市場試點執行已核定的兩部制輸配電價,出現了低谷時段的現貨市場價格加上輸配電價高于原有工商業用戶低谷電價水平的現象,使得在零售市場中,原本能夠為系統起到削峰填谷作用的工業負荷“被歧視”,代理了這部分用戶的售電商面臨虧損風險。
2021年2月,南方區域電力交易機構研究制定了《南方區域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交易規則(試行)》。按照試行規則,南方區域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交易市場將實現平臺統一建設運營、主體統一注冊服務、數據統一核算監測、憑證統一編碼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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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改六周年之際,重讀中發9號文不難發現,關于能源結構轉型的表述并不多,僅圍繞需求側節能減排有所要求,包括“從實施國家安全戰略全局出發,積極開展電力需求側管理和能效管理,完善有序用電和節約用電制度”,“進一步提升以需求側管理為主的供需平衡保障水平”等。
微信號:energyobserver
2021年初美國得州大停電引發全球關注;2020年底國內華中地區限電風波敲響警鐘;2019年先后有5個國家和地區遭遇了短暫的黑暗“洗禮”。雖然個中原因復雜多樣,但對供需形勢和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挑戰的討論時有出現。
2020年11月2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做好2021年電力中長期合同簽訂工作的通知》指出,各地政府主管部門要鼓勵市場主體簽訂中長期合同特別是年度及以上中長期合同,結合實際確定2021年年度及以上中長期合同簽訂工作目標,力爭簽約電量不低于前三年用電量平均值的80%,并通過后續月度合同簽訂保障中長期合同簽約電量不低于前三年用電量平均值90%-95%。
“市場和計劃是兩條平行線,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推進,計劃指標越來越少,‘倒爺’的問題也就隨之解決,這是改革的經驗。”
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
上海電力大學教授謝敬東曾指出,目前的電力市場設計均是圍繞煤電“起家”的。未來的設計思路要改變,一定要建設以新能源為主的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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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能源觀察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馮永晟在一次討論會中指出,實行“雙軌制”的前提是,能夠分清哪些是市場,哪些是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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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o圓桌報名
考慮到各地電力市場建設方案不同,電價交叉補貼情況也不同,必須因地制宜地對競爭性電力市場建設方案和輸(配)電價定價方案進行統籌研究、一體化設計。
華北電力大學電氣與電子工程學院教授張粒子等專家曾在“電力市場研究”公眾號上撰文指出,之所以提出分時輸配電價,是希望借此加大用戶在系統負荷高峰時段與低谷時段的輸配電價價差,一方面進一步促進用戶削峰填谷和綠色低碳能源消納,另一方面試圖解決試點建設電力現貨市場與原有電力中長期電力市場的價格銜接問題。
發改委價格司在其官網發布的新聞通稿指出,與第一監管周期相比,第二監管周期輸配電價核定首次實現了對所有省級電網和區域電網輸配電價核定的一次性全覆蓋,首次核定了分電壓等級理論輸配電價,首次將“網對網”外送輸電價格納入省級電網核價。
請
3月19日12:00
eo記者 姜黎
與歐美國家不同的是,國內目前同時面對“傳統”市場化改革推進以及“新能源”加速靠近的難題,行至中局的改革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考驗。
這或許是2015年啟動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時沒有充分預料到的。
但有些問題仍未得到解決。
盡管電力交易遠不如證券交易所那樣“活躍”,從業人員也并不像傳說中的手握金牌證書,市場分析師年薪高逾百萬,自中發9號文配套文件《關于電力交易機構組建和規范運行的實施意見》發布近六年來,依托電網企業建設的電力交易機構的公共屬性正在增強。
2020年9月30日,國家發改委正式發布了經核定的2020-2022年區域電網輸電價格(發改價格規〔2020〕1441號)和省級電網輸配電價(發改價格規〔2020〕150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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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無法全部重來,或許可以選擇一到兩個省區市探索另一種方式。”有業內人士說。
彼時,電力行業剛剛從短缺經濟“大干快上”中反應過來,過剩投資和高電價是改革要解決的主要矛盾。而現在,實現“雙碳”目標才是核心訴求。
文章同時強調,省級電網是否適于采用分時輸配電價,還需要結合當地電力市場的實際情況,進行科學論證。
馮永晟曾在接受eo采訪時表示,新能源要發展,繼續靠財政補貼的路子難以走通,建市場,進市場,是唯一的路徑。
2020年2月18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的《關于推進電力交易機構獨立規范運行的實施意見》(發改體改〔2020〕234號)(下稱《實施意見》)提出,明確劃分交易機構和調度機構職能;明確市場管理委員會是由多方代表組成的,獨立于交易機構的議事協調機構;降低電網企業在交易機構中的持股比例至50%以下;提出適應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要求,探索推進交易機構股權業務相互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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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指出,“十四五”是碳達峰的關鍵期、窗口期,要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
無論配額、綠證、碳,還是電力期貨,其供需大多基于人為設計,自帶金融屬性。而電力交易中心作為窗口,或將進一步靠近這些產品。
2020年,山東電力現貨市場遇到“不平衡資金”難題,包括外來電、風光等新能源在內的優先發電與“市場電”之間的矛盾逐漸顯露。廣東也曾專題研究“計劃電”與“市場電”的匹配問題。2021年1月8日,在連續運行5個月后,甘肅電力現貨市場突然暫停結算。
據了解,政府部門相關負責人也在思考,“雙軌制”是中國經濟體制的實際國情,也必將長期存在,加上“雙碳”目標下新能源比例不斷提升帶來的挑戰,目前的電力市場設計是否需要調整。
有聲音指出,供需偏緊加上低碳約束,不一定要考慮市場化改革。而也有業內人士指出,實現“雙碳”目標,市場化改革是繞不開的一步。歐美國家正是通過市場化改革對效率進行了優化,才使電力系統能夠找到最便宜的資源,支持低碳能源的發展,這是實現“雙碳”目標需要的邊界條件。
“如何將電力交易與消納量交易、綠證交易、碳交易進行有益銜接,促進考慮‘低碳成本’的電力價格發現,是交易中心下一步需要重點研究的工作。”一位電力交易研究人士說。
全文
“管住中間”再進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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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監管周期輸配電價核定,進一步實現了輸配電價水平的穩中有降,多數省份聚焦降低大工業輸配電價;進一步優化了輸配電價結構,縮小了交叉補貼;同時,充分考慮外送電省份實際情況,制定了合理的外送電輸電價格。
交易中心“看上”綠電
而新能源參與市場似乎在實踐中也遇到了一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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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的《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發改價格[2020]101號)于2020年1月20日正式印發,該辦法第二十六條提出:“現貨市場試點地區,結合實際情況可探索提出符合市場需要的、具有一定彈性的分時輸配電價方案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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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考慮適合中國的電力市場模式
從分工上看,調度機構職能對應電力的“物理”屬性,而交易機構更像是市場主體進行商品交易依托的窗口,需要重點考慮市場品種架構和市場機制的設計,才能真正發揮市場交易中樞平臺的作用。
對于交易與調度的職能界面,《實施意見》中明確,交易機構主要負責電力交易平臺的建設、運營和管理,組織中長期市場交易,提供結算依據和服務;負責市場主體注冊和管理,匯總電力交易合同,披露和發布市場信息等;配合調度機構組織現貨交易。調度機構的根本職責是依法行使生產指揮權,對電網運行進行組織、指揮、指導和協調,負責電力電量平衡、發電生產組織、電力系統安全運行、電網運行操作和事故處理,依法依規落實電力市場交易結果,保障電網安全、穩定和優質、經濟運行。
此外,在“雙碳”目標的加持下,日漸火熱的碳交易也進入了電力交易中心的視野。
除此之外,對電力期貨的研究也早在現貨試點萌發時就已啟動。國家電投集團營銷中心處長韓放曾在相關論壇中指出,從各國電力市場發展歷程看,當電力市場發展到一定階段,通常選擇電力期貨市場作為價格發現和規避風險的重要手段。電力期貨市場是電力市場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
(3月20日),
線上研討會,主題為《
本周六
全國政協委員、南方電網公司總經理曹志安在兩會提案中建議,建立儲能產業發展成本疏導和投資回報機制。對于電網側儲能,編制儲能專項規劃,報送國家能源主管部門批準,電網企業投資建設的儲能設施作為核價范圍有效資產,通過輸配電價疏導。對于電源側和用戶側儲能,建立科學有效的輔助服務計價方法和完善峰谷電價機制,實現儲能投資獲取合理回報,引導社會資本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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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業內人士指出,目前新能源簽訂長協基本找不到對手方,對市場主體來說本身就是一種風險。
據eo了解,目前無論是區域還是省級電力交易中心,都在研究包括省級、區域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研究開展可再生能源電力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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