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仲禮院士在報告中指出,碳中和看似很復雜,但概括起來就是一個“三端發力”的體系:
第一端是能源供應端,盡可能用非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發電、制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或能源供應系統”;
第二端是能源消費端,力爭在居民生活、交通、工業、農業、建筑等絕大多數領域中,實現電力、氫能、地熱、太陽能等非碳能源對化石能源消費的替代;
第三端是人為固碳端,通過生態建設、土壤固碳、碳捕集封存等組合工程去除不得不排放的二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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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過程既是挑戰又是機遇,將會是經濟社會的大轉型、一場涉及廣泛領域的大變革。“技術為王”將在此進程中得到充分體現,即誰在技術上走在前面,誰將在未來國際競爭中取得優勢。國家需要積極研究與謀劃、謀定而動、系統布局、組織力量、特殊支持,力爭以技術上的先進性獲得產業上的主導權,使之成為民族復興的重要推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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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輪“大轉型”需要在能源結構、能源消費、人為固碳“三端發力”,所需資金將會是天文數字,決不可能依靠政府財政補貼得以滿足,必須堅持市場導向,鼓勵競爭,穩步推進。政府的財政資金應主要投入在技術研發、產業示范上,力爭使我國技術和產業的迭代進步快于他國。在此過程中,特別要防止能源價格明顯上漲,影響居民生活和產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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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學部咨詢項目只能先給出一個框架性建議,以供科技界討論、修正、完善。期望匯聚眾智后,學部的建議對我國如何推動此大轉型,如何在未來國家創新體系中形成布局完善、責任明確的研發體系等重大問題,有實質性的指導意義。項目組認為,我國學術界應該秉持開放的態度,廣泛參與,發揮出想象力和創造力;國家有關部門在確定路線圖的問題上可考慮先經歷一段“百家爭鳴”時期,不要急于“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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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轉型”中,行業的協調共進極其重要。“減碳、固碳”“電力替代”“氫能替代”均需要增加企業的額外成本,如果某一行業不同企業間不能協調共進,勢必會使“不作為企業”節約了成本,從而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現象。由此,分行業設計“碳中和”路線圖及有效的激勵/約束制度需盡早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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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國家、區域、行業、企業甚至家庭的碳中和程度,需從收、支兩端計量。從能源消費角度論,“支”(即排放)相對容易計量;“收”(即固碳)由于類型多樣,過程復雜,很難精確計量,尤其是“人為努力”下的固碳增量不易確定。由此,國家應盡早建立系統的監測、計算、報告、檢核的標準體系,以期針對我國的碳收支狀況,保證話語權在我。
當前世界各國碳排放的四種類型
下降期
英國、法國和美國等發達國家的排放在上世紀70-80年代就已經實現達峰,目前正處于達峰后的下降階段
平臺期
我國還處于產業結構調整升級,以及經濟增長進入新常態的階段,排放量逐步進入“平臺期”
上升期
印度等新興國家排放量還在上升
未啟動期
還有大量的發展中國家和農業國,伴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排放尚未“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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