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圍
本規定規定了吊裝作業分級、安全要求、應急措施的管理等。
本規定適用于鎮海液體化工儲罐區各倉儲企業的吊裝作業。
2、編制依據
gb 2811 安全帽
gb 5082 起重吊運指揮信號
gb 6067 重機械安全規程(gb/t 6067-1985 nf e52-122:1975, neq)
gb 16179 安全標志使用導則
aq3021-2008 化學品生產單位吊裝作業安全規范
aq3025-2008 化學品生產單位高處作業安全規范
aq3024-2008 化學品生產單位斷路作業安全規范
寧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寧波港公安局、寧波市鎮海眾安倉儲管理有限公司等有關規定
3、術語和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術語和定義。
3.1、吊裝作業
在作業過程中利用各種吊裝機具將設備、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發生位置變化的作業過程。
3.2、吊裝機具
系指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裝卸機、纜索起重機、汽車起重機、輪胎起重機、履帶起重機、鐵路起重機、塔式起重機、門座起重機、桅桿起重機、升降機、電葫蘆及簡易起重設備和輔助用具。
4、吊裝作業的分級
吊裝作業按吊裝重物的質量分為二級:一級吊裝作業吊裝重物的質量大于20t(包括20t);二級吊裝作業吊裝重物的質量小于20t。
5、作業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作業安全、勞動保護、電氣設備與照明安全、機械設備安全、消防、安全衛生培訓、應急器材、應急救援措施按國家aq3021-2008《化學品生產單位吊裝作業安全規范》規定執行。
5.2、吊裝作業為施工項目,需進行施工備案(按鎮海液體化工儲罐區施工管理規定執行)。
5.3、吊裝作業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5時,節假日、夜間禁止作業,確因生產需要應到寧波市鎮海眾安倉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稱眾安公司)辦理特批手續,并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
5.4、吊裝機具應符合國家安全標準規定,業主單位在作業前應對吊裝機具進行檢查,確保吊裝機具安全可靠。
5.5、吊裝作業人員(指揮人員、起重工)應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從事吊裝作業指揮和操作。
5.6、業主單位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并落實;一級吊裝作業應編制吊裝作業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吊裝物體雖不足20t,但形狀復雜、鋼度小、長徑比大、精密貴重,以及在作業條件特殊的情況下,也應編制吊裝作業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5.7、吊裝作業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經業主單位負責人審查,業主單位安全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實施。
5.8、吊裝作業委托外協單位的,應發包給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必須簽訂施工合同及安全生產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外來施工人員須經港區派出所審查教育合格,經眾安公司和業主單位現場安全教育合格,報眾安公司備案后,方可進入施工。
5.9、吊裝作業實行統一報備制度,在進行施工備案同時向眾安公司安全部門進行吊裝作業報備并填寫《鎮海液體化工儲罐區吊裝作業報備表》,報備作業最長允許時間為一個月,超過報備時間應重新報備;各業主企業根據報備情況開具《作業證》后方可執行施工,《作業證》應按照一個施工地點開具一張《作業證》,《作業證》有效期限為10天,超過有效期限,應重新辦理。
5.10、作業前及作業中必須做好
5.10.1、吊裝作業前,業主單位現場負責人應對吊裝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現場環境和作業安全要求以及作業中可能遇到意外時的處理和救護方法。
5.10.2、業主單位應做好吊裝作業前的風險辨識,吊裝作業前應書面通知相鄰企業并進行會簽,共同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5.10.3、吊裝作業人員應按照規定穿戴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作業前必須對勞動保護用品進行檢查,確認安全。
5.10.4、吊裝作業前,業主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應對從事指揮和操作的人員進行資質確認;對起重吊裝機械和吊具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確保處于完好狀態;使用汽車吊裝機械,要確認安裝有車輛防火罩。
5.10.5、業主單位、實施吊裝作業單位的有關人員應對吊裝區域內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包括吊裝區域的劃定、標識、障礙)。警戒區域及吊裝現場應設置安全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監護,非作業人員禁止入內。吊裝作業如需封道、占道的按《鎮海液體化工儲罐區動土、斷路作業安全規范》執行。
5.10.6、吊裝作業要有專人管理,業主方、作業方每天進行巡回檢查,建立檢查記錄,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
5.10.7、實施吊裝作業單位的有關人員應在施工現場核實天氣情況。室外作業遇到大雪、暴雨、大霧及6級以上大風時,不應安排吊裝作業。
6、吊裝作業完工后
6.1、每天作業完工,應做到工完場清。
6.2、吊裝作業完工后,作業現場清掃干凈并清理作業用的工具、安全警戒標志、路障及禁戒繩等。
6.3、各種吊裝設備、工具不準在化工區過夜,確因生產需要應到眾安公司辦理特批手續,并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及防盜措施。
6.4、施工結束要做好收工驗收工作。
7、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并由眾安公司安全部負責解釋。
附件1:鎮海液體化工儲罐區吊裝作業報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