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
2、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3、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
4、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擴展資料:
掛車保養(yǎng)注意事項:
1、輪胎的檢查:每月應在常溫下檢查一下輪胎氣壓,如果低于正常標準應及時補充輪胎氣壓。氣壓不能過高或過低,否則影響駕駛的安全性。檢查輪胎的龜裂情況,存在安全隱患時應及時更換輪胎。選用輪胎時,應使之型號一致。
2、蓄電池的保養(yǎng)檢查:檢查蓄電池固定是否牢固,電解液應在上限和下限之間,接近下線時應及時補加電解液或蒸餾水至高位線。保持蓄電池正負電纜接觸良好,并保持蓄電池清潔干燥。
3、放置時間較長的車輛要摘下蓄電池的正負極電纜,相隔半個月左右重新接線起動發(fā)動機約20分鐘后,如果電量明顯不足要及時充電。
4、制動液面的檢查:制動也在高、低位之間則表示正常。如果制動液接近下限或低于下限則表示系統(tǒng)中可能有泄漏或制動蹄片磨損過多,應及時到維修站進行檢修。補加制動液時,要注意加同一種型號的制動液,防止損壞皮碗,注意保護好油漆防止腐蝕漆面。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牽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