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新建并網新能源項目配儲比例不低于裝機規模15%,儲能時長不低于2小時!內蒙古發布征求意見稿!
編輯丨國際能源網/ 團隊
國際能源網/(微信號:wind-2005s)獲悉,8月23日,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發布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是吊車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要求新建保障性并網新能源項目,配建儲能規模不低于15%、2小時;新建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配建儲能規模不低于15%、4小時。儲能設備配建比例2022年后根據情況適時調整。
意見稿提出到2025年建成并網新型儲能規模達到500萬千瓦以上是吊車的目標,同時探索發展集中共享式新型儲能電站,集中共享式新型儲能電站功率原則上不低于2萬千瓦、2小時。
儲能系統應按照工作壽命10年及以上,循環壽命≥8000次(25℃,0.5C 充放),系統容量10年衰減率不超過 20%,鋰電池儲能電站交流側效率不低于85%、放電深度不低于 90%、電站可用率不低于90%是吊車的標準進行建設。文件明確提出新型儲能獨立市場主體地位,要求電網公司優先接入、優先調度,保證儲能年利用小時數不低于500小時。關于對《內蒙古自治區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為深入貫徹“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愿景,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全面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推進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荷多能互補發展的指導意見》等文件要求,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署,我們組織起草了《內蒙古自治區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次征求意見的時間為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9月7日。如有意見建議,請發送電子郵件或傳真。聯系方式:0471-5222030、0471-6651872(傳真)附件:內蒙古自治區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實施意見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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