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國家能源招標網發布《吉林公司國能吉林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長嶺新能源鄉村振興2.32萬千瓦風電項目EPC總承包工程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公告顯示,長嶺新能源鄉村振興2.32萬千瓦風電項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長嶺縣光明鄉,項目安裝5臺風電機組,塔筒高度115米,葉輪直徑不小于 190m,建設總容量為23.2MW,4臺單機容量5MW風機和1臺3.2MW風機,永久工程主要為5臺風電機組、5臺35kV箱式變壓器與1回35kV集電線路及1座66kV升壓站;輔助工程主要包括5個風機安裝平臺,場內施工道路,堆渣場等。項目建設工期約6個月。
招標范圍:本工程投標人的投標范圍包括除由招標人負責的事項外的風電場前期及并網驗收手續辦理、全部設計、設備和材料采購供應、建筑安裝工程施工、項目管理、調試、驗收、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
(1)手續辦理及設計范圍:
包含除永久征地以外的各項手續辦理,(包括但不限于辦理接入系統批復、用地預審、核準、環評、水保、地災、壓礦、社穩、安全預評價、職業病、表土剝離和土地復墾、并網驗收手續辦理等),可行性研究報告至全面竣工投產的全部勘測設計工作,包括可研報告、工程地質勘察、測量、微觀選址、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接入系統報告編制及批復等階段。各設計階段文件編制深度應分別滿足國家和行業現行的標準、規程、規范及相關規定的要求。
(2)施工范圍:
投標人設計范圍內,界區以內的全部建筑及設備安裝工程為投標人的施工范圍,包含但不限于:臨時用水用電、開關站建筑安裝工程、集電線路、風電場內道路、發配電設備基礎及安裝、防雷接地的施工;以及進場道路、廠區防雷系統、防洪排水系統、廠區防火系統、廠區供水系統、場區照明、標示宣傳牌等附屬設施安裝工程的施工。
(3)設備范圍
本工程建設所需除主機及塔筒外的全部設備及材料的采購、供應、運輸(含二次倒運)、卸車、驗收、功能試驗及現場保管發放等均由投標人負責。
(4)其他需要說明的內容:
1)工程設計、施工和設備選型應滿足當地環保、消防、城建規劃、供電、水保及防洪等要求;滿足電力公司、質量監督站、安評驗收要求、國家能源集團相關運行規程規范要求,即便在招標范圍內沒有載明,但實際證明是確保項目發電運行、確保通過各方驗收所必須的各種費用由投標方負責,納入設計、采購、安裝及提供服務范圍并最終由業主方確定。
2)按招標方要求制作、裝設施工期、運行期開關站及場區內所需的宣傳標語,安全及設備標識、標牌。所有設備及材料的進場抽樣送檢(取得第三方試驗合格報告)及試驗,電纜送檢(取得第三方試驗合格報告),全場接地網的接地電阻測試、導通測試、完整性測試(有資質的第三方提供檢測報告)等其他相關的測試,并提交測試報告。所有測試費用總承包方均應在投標時考慮在內,不管總包方在投標時是否單列該項費用,業主都認為報價總費用中已包含此項費用。
3)招標方對風機、塔筒、箱變、主變,在出廠前要進行第三方監造,費用由招標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