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國家電網下發了《新能源消納運行評估及預警技術規范》(Q.GDW 12193-2021 )。
本標準適用于國家電網有限公司省級及以上電網的新能源(風電和太陽能)消納運行評估及預警工作。
根據文件,新能源的消納能力涉及最大符合、常規電源電量、新能可發電量等數據。
根據文件,根據新能源利用率評估測算結果,按照預警強弱,將各地區劃分為“新增裝機紅色預警區域”、“新增裝機黃色預警區域"和"新增裝機綠色區域",對于同時符合紅色和黃色預警標準的地區,按照紅色預警對待。
進入紅色預警狀態,該地區應暫停出具風電、光伏發電項目接入系統意見,并采取有效措施著力解決棄風棄光問題;
之前,新疆、甘肅等省份,曾因被納入紅色區域,停止下發地面電站的指標。
標準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