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重常見的“三違”行為
一、無證起重作業
主要危害:未經培訓吊車支撐腿規范,缺乏常識吊車公司,操作容易出錯,造成起重和傷害事故。
應對措施:加強監管,嚴禁無證起重機械工人從事起重作業。
二、 進入工作區未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主要危害:無法抵御外傷,造成人身傷亡事故。
對策:進入工作區前,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三、酒后工作,疲勞后工作
主要危害:反應遲鈍、注意力不集中、各種事故。
對策:加強宣傳教育,嚴禁吊裝工人酒后、勞累后上崗。
四、 未申請開工票、熱火票、有限空間作業票、吊裝作業票等相關工作許可。
主要危害:缺乏專業檢查確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易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事故。
應對措施:提高安全意識,按規定申領相關作業許可證,有權拒絕無作業許可證作業。
五、 作業區易燃易爆物品未在作業前清理干凈
主要危害:火災、爆炸事故。
應對措施: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提高起重工人的安全意識和識別能力;按規定清理工作區易燃易爆物品;起重機械進入現場時,按規定佩戴防火罩。
六、吊裝無警戒區
主要危害:物體撞擊、提升傷害。
應對措施:在吊裝區周圍設置警戒線和警示標志,在主要路口設置專人監管。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
七、根據經驗和慣例選擇吊索
主要危害:吊索斷裂引起的事故;吊索損壞;規格型號選擇過多造成浪費。
對策:根據被吊物的具體情況選擇合理的吊具。
八、吊裝前無檢查或測試
主要危害:前期準備工作未發現缺陷和不足,留下安全隱患;導致正式吊裝失敗。
應對措施:根據檢查表,檢查吊裝的各項設置是否符合方案和規范的要求,并及時糾正;正式吊裝前進行試吊,檢查受力部位的情況,無誤后再進行正式吊裝。
九、高空作業不要系安全帶
主要危害:從高處墜落造成人身傷害。
應對措施: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員工自我保護意識,按規定佩戴和使用安全帶。
十、 高空作業時上下拋擲工具、索具和其他物品
主要危害:物體撞擊造成的人身傷害。
對策:在高空作業時,嚴禁上下拋物,所有物品應通過繩索或其他傳輸設施進行傳輸。
十個一、高空作業未采取措施防止機器索具墜落
主要危害:從高處墜落造成物品損壞。
對策:將放置在高處的鋼絲繩、手銬、撬棍等牢固放置,必要時系上防墜繩,將小工具放入工具包中。
十二、在有限的空間內工作時沒有監護人或監護人下班
主要危害:一旦發生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倒塌等事故,無法及時救援。
應對措施:按規定設置監護人,監護人不得離職。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起重工人有權拒絕工作。
十個三、進入有限空間或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的空間,未按要求進行操作前檢查
主要危害: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等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對策:按規定進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進入。
十次四、 受惡劣天氣逼迫的冒險行動
主要風險:風荷載增大、信號傳輸不清晰、照明不足等引起的各種事故。
對策:現場安裝風速計等測量設備,惡劣天氣禁止起重作業,有權拒絕強行作業。
10、五、吊車作業不支支腿或墊層不牢,支腿未完全伸展
主要風險:支腿下沉或額定起重能力降低可能導致起重機傾覆等事故。
對策:用枕木或厚鋼板鋪設支腿,鋪設面積滿足承重要求,地基松軟時提前加固地基;所有的起重機腿都伸展開來。
十個六、起重機傾斜起重作業
主要危害:起重機扭矩增加導致車輛側翻;吊裝過程中懸掛物的大幅度擺動會引起碰撞吊車支撐腿規范,造成人員和物體的傷害。
對策:禁止斜吊作業,選擇較大的吊車,消除懶惰,清除障礙物,使吊車靠近被吊物,重新支撐車輛,滿足作業半徑要求,使吊鉤與物體垂直提升。
十七、過載操作
主要風險:起重機傾翻或折疊臂、斷鏈。
對策:禁止超載作業,吊前計算重量,保證起重機、反向鏈條等額定起重量大于計算載荷;檢查起重機扭矩限制器,應處于良好狀態并處于開啟狀態,并有權拒絕指揮操作。
十八、雙車或多車滿載升降作業
主要危害:自行車超載和傾翻會導致所有起重機發生事故。
對策:控制每臺起重機的載荷不超過額定起重量的75%;盡量選擇同類型的起重機;將起重機滑車組的繩索數量調整為相同;保持起重機同步運行;添加平衡裝置。
十九、在狹小的空間里工作
主要危害:碰撞、擠壓
對策:不要在狹小的空間工作;操作前確認有足夠的安全逃生空間。
二十、 鋼絲繩不保養、不保養或使用不當
主要危害:加快鋼絲繩報廢速度,增加鋼絲繩受力,易斷,造成安全事故。
對策:正確選擇鋼絲繩規格,避免使用過程中扭結;兩個吊索之間的夾角盡量不要超過 60°;避免直接接觸焊把線和電源線;防止與銳利的金屬角和破損的表面接觸和摩擦;檢查維護,達到報廢標準堅決報廢。
二十個一、倒鏈操作時,斜拉難拉
主要危害:后鏈超載斷裂。
對策:當反向鏈條拉不開時,檢查:重物是否超載;鏈節是否卡住;導鏈器是否損壞;懸掛物體是否與其他物體相連。導鏈在使用時,受力一定要合理,保證兩鉤的受力在一條直線上。嚴禁超過標準人員用力拉扯。
二十二、指揮工作不需要哨子
主要風險:由于信號傳輸不明顯,司機沒有及時操作造成事故,同時也無法對周圍其他人起到警示作用。
應對措施:吊裝指揮員必須用哨子指揮作業,哨子要清晰、響亮、規范。
二十個三、懸掛物,人站在鉤子上
主要危害:墜落傷人。
應對措施:加強培訓宣傳。起重工人不得帶著吊物或吊鉤上下;還可以防止其他人員使用吊鉤載人。
二十個四、 重量不詳,盲吊
主要危害:起重傷害事故。
對策:設法算出被吊物的重量;地下物體應先挖松,再慢慢加高試吊。滿載后應停止吊裝,更換大型起重機。
二十名 五、 人員站在重物或拉桿下面
主要危害:物體撞擊。
應對措施:起重作業中,指揮員、電纜操作員及配合人員不得站在重物或拉桿下指揮或作業,防止突然重物或吊桿墜落造成人員受傷。
二十 六、 吊裝過程中二手吊車,工人離重物太近
主要危害:提升傷害。
對策:吊裝過程中,纜索操作人員與被吊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用繩索控制其擺動,而不是直接用手支撐,防止被吊物發生擺動、滑落等事故。造成撞擊、擠壓等嚴重傷害事故。
二十個七、多人命令
主要危害:操作失誤、事故。
應對措施:每次吊裝,指定一名有經驗的人員擔任吊裝指揮官。司機只負責起升指令信號,停止信號除外。
二十八、 工具設備的處理,亂扔垃圾
主要危害:污染環境,留下安全隱患。
應對措施:文明施工,工作完成后清理現場,保持現場整潔有序。
(本文來自吊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