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能源網/風電頭條(微信號:wind-2005s)獲悉,3月30日,上海市發改委發布《關于做好2023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指出,海上風電由市發展改革委通過競爭配置方式公開選擇項目投資主體。陸上風電、光伏電站(裝機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全額上網光伏項目)納入年度建設方案管理,由各區發展改革委組織符合條件、有投資意愿的企業開展年度開發建設方案項目申報。
全力推進海上風電項目建設。金山一期、金山二期、奉賢二期、奉賢四期、東海大橋三期等海上風電開發企業應嚴格按照競爭配置工作方案要求,抓緊與規劃資源、水務海洋等部門銜接,盡快取齊各類支持性文件,確保項目按期核準、開工和投運。
高水平開發陸上風電、光伏電站項目。各區選擇條件成熟的陸上風電和光伏電站申報納入年度開發建設方案。申報項目應符合用地用海、生態保護要求,陸上風電年內核準,光伏電站年內開工。不能滿足建設進度要求的項目,移出年度方案,并需重新申請納入下一年度開發建設方案。
鼓勵企業積極開展鈣鈦礦等高效光伏電池技術、超長超柔葉片風機技術研發和應用示范,推動產業升級和降本增效。
原文如下:
來源:國際能源網/風電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