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寧夏自治區發改委發布鄭重聲明,提醒:寧夏發改委不會安排任何工作人員或其他部門、單位、企業人員,為企業單獨出具新能源項目文件或開展新能源項目集資、融資、轉讓等活動。依據國家相關政策,擬建、在建的新能源項目轉讓、倒賣等,屬于違規行為。
鄭重聲明
近期,接到有關部門和群眾反映,有人自稱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作人員或在寧新能源企業工作人員,持我委新能源項目核準、備案文件,通過微信、電話等多種方式開展新能源項目集資、融資、轉讓等活動。現就此聲明如下:
一、我委所有新能源項目核準、備案文件均為公開發布,項目信息全部可通過“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方網站(http://fzggw.nx.gov.cn/)或“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官方網站(http://new.tzxm.gov.cn/)進行查詢,無法查詢到信息的項目均為假冒項目。
二、我委不會安排任何工作人員或其他部門、單位、企業人員,為企業單獨出具新能源項目文件或開展新能源項目集資、融資、轉讓等活動。
三、依據國家相關政策,擬建、在建的新能源項目轉讓、倒賣等,屬于違規行為。行為發生之日起,項目的核準、備案文件自動失效。
請各地方和廣大群眾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如已造成損失,請及時向當地公安部門舉報案件線索。我委保留采取相應法律手段的權利。
特此聲明。
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