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作業的危險因素及控制措施
一、起重作業的工作特點
(1)起重機械通常有較復雜的機構來完成向上運動和水平運動;
(2)懸掛構件多種多樣,載荷也隨之變化;
(3)大多數起重機械需要在一定的空間內作業;
(4)起重機械和起重人員經常直接接觸潛在的事故危險因素;
(5)工作環境的復雜性;
(6)起重過程分工協作。
二、起重作業的危險因素及控制措施
(一)起重作業人員無證作業
起重作業是一項特殊作業。 參加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符合登山作業要求,熟悉該類作業的操作規程。
(2)起重作業人員及其他作業人員未佩戴安全頭盔等個人防護用品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安全生產的保障。 起重作業是一項特殊的作業。 其操作過程復雜,工作環境危險。 帽。 以免發生人身傷害事故。
(3) 無安全警示區
加強吊裝現場管理,及時設置安全警示區,派專人監控;
(4)危險崗位
在起重作業中,有些位置是非常危險的,如吊桿下方、吊物下方、吊物吊裝區、導輪三角區、鋼絲繩三角區、鋼索-拉鉤或導輪的受力方向等,如果你處于這些位置,一旦發生危險,就不容易避免。 因此,員工的位置非常重要。 他們不僅要時刻注意自己,還需要互相提醒,以防發生意外。
(5)人站在或坐在鉤子上
根據吊裝安全技術規程,吊裝時任何人不得攜帶工件或起重設備上下移動。 特殊情況需要上下時,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經有關負責人批準。
(6) 地面不平、支撐不穩、配重不平衡、超載導致起重機失穩
為保證起重機的安全運行,應將起重機放置在堅實的地面上,并用撬塊支撐。 嚴禁無支腿起重作業; 同時,應根據吊裝方案的要求增加適當的配重。
(7)風力過大、違章操作導致起重機傾覆
根據吊裝安全技術規程,嚴禁在六級及以上風力時進行吊裝作業; 五級及以上風力時,不得吊裝大中型工件。 起重機起吊重物時,機身位置必須正確、穩定,支腿位置要適當、牢固; 鋼絲繩應垂直吊裝,不得傾斜吊裝,吊裝過程中不得移動或調整支腿; 如果要將機器調平 卸貨時,請先放下重物再搬運。
(8)兩機吊裝,荷載分配不準確,導致一臺起重機超載失穩發生事故
雙吊吊裝構件時,宜選用相同型號和性能的兩臺吊車,然后根據吊車的起重能力進行合理的載荷分配(吊裝質量不得超過允許吊裝總量的75%)兩臺吊車的起重能力),每臺吊車的起重不得超過其安全荷載的80%),按雙機吊裝指揮規程進行作業。
(9)起重機安全裝置不完善或失效,發生重大事故
一、事故具體表現
(1)起升高度限制器失靈會導致翻車事故。 由于過度滾動,鋼絲繩斷裂,吊物與鉤頭一起墜落。
(2)力矩限制器不完整或無效。 雖然超載起吊是造成整機翻車事故的主要原因,但如果力矩限制器能夠可靠地發揮作用,客觀上是可以避免此類事故發生的。
(3)起重機在高壓線附近作業時缺乏安全防護,導致觸電事故的發生。
(4)吊鉤上沒有防脫鉤爪,會導致吊索從吊鉤上脫落,造成墜落事故。
2.采取措施
(1)起重機作業前應檢查安全裝置的有效性。
(2)在各種汽車起重機上安裝可靠有效的力矩限制器。 (3)起重機在高壓線路附近作業時,應制定安全保護措施,起重機上應安裝防觸電報警裝置或接地保護裝置。 所有操作人員應穿高壓絕緣鞋和高壓絕緣手套。
(4)吊裝作業時一定要檢查防脫鉤裝置是否有效,如有缺失或失效,應采取相應措施。
(10)起重機、吊具、吊物在作業中對人和周圍設施造成的擠壓或沖擊
在起重機作業范圍內,非作業人員不得進入,不得在吊臂和重物下站立; 工作場所應有暢通的升降通道,與附近的設備、管線、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不得發生碰撞; 起吊人員起吊時應站在安全的地方,與起吊物體必須保持二距離。 米以外還有讓步的空間。 禁止站在吊車和吊物的死角處。
(11)吊鉤超載折斷,吊裝時鋼絲繩滑出吊鉤; 或鋼絲繩、麻繩斷裂,造成重物墜落,造成設備和人員事故
在起重作業中,誤解了吊索具的安全系數,選擇時往往以連續使用為主,導致超負荷作業,處于危險狀態。 指揮人員首先要了解被吊物的重量,不得吊起埋在地下或凍結在地面或設備上的重物; 然后確定合適的吊索具,嚴禁使用鋼絲繩、吊鉤等應報廢的吊索具。 另外,在工件正式吊裝前,必須進行試吊,檢查所有機具的受力情況,試驗合格后方可進行正式吊裝。
(12)電氣設備漏電、保護裝置失靈、裸露電線未加屏蔽等引起的觸電事故。
應定期檢查各種電氣設備,發現損壞、老化等情況應及時維修和更換。
(13)吊耳脫落導致吊物墜落事故
吊耳作為吊裝過程中的承載點,是影響吊裝作業安全的重要環節。 對于設備的吊耳,有的在出廠前已經焊接好,有的設備的吊耳是根據現場施工要求焊接的,但無論如何都要進行受力計算,以確保吊裝工作的安全。
(14)鋼絲繩從滑輪上跳出輪槽
鋼絲繩與滑輪配套使用時,必須注意防止鋼絲繩跳出輪槽。 如果鋼絲繩脫離輪槽后繼續使用,鋼絲繩就會被擠壓、變形、扭結、折斷、斷股,嚴重縮短鋼絲繩的使用壽命。 如果繩子斷了,往往會帶來災難性的后果。 因此,滑輪應有防止鋼絲繩跳出輪槽的裝置。
(15)吊掛方法不正確,造成重物從掛鉤上掉落
起重機吊鉤應裝有安全裝置,以防止吊物意外脫鉤,應使用安全吊鉤。
(16)吊具或鋼絲繩與導電線意外接觸
根據規定,起重機在架空輸電線路附近作業時,起重臂、鋼絲繩及重物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短距離不應小于電力施工安全工作規程中的規定。
(17)誤操作
起重作業涉及面積大,經常使用不同單位、不同型號的起重設備。 由于操作習慣不同,性能不同,加上指令信號不同的影響,容易發生誤操作等事故。 指揮人員和指揮人員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必要時進行操作演練。
(18)司機與指揮員溝通不暢,或誤解升降信號
吊裝時應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指揮人員應設在操作人員視線范圍內,并能清楚看到吊裝全過程。 哨聲要清晰響亮,旗語和手勢要準確。 如信號不明,應立即詢問,嚴禁憑估計或猜測進行操作。
(19) 綁扎不當,重物從空中墜落傷人
高空吊裝、拆卸時,宜采用“鎖緊”措施,不宜采用“吊裝”方法; 對懸掛物的尖銳棱角應采取“墊”的措施,以免懸掛物松綁懸空墜落。 受刮撞影響,墜落傷人。
(二十)經營中缺乏預見性因素
由于各種原因,如物體重量估算不準確、切割不完整、拆下的零件因擠壓而增加載荷、強行吊裝未找到的連接件等,導致起重機載荷突然增加而發生事故和吊索。 因此,吊裝作業必須堅持“十不吊裝”。
重傷事故案例
1)事故發生后
2001年3月6日中午,根據某化工公司某分廠車間主任尹某、檢修工主管顏某、檢修工王某某的安排,對檢修現場進行了清理2號爐。 無證人員饒某在三樓樓頂操作吊車,王某、閆某在二樓起吊、放吊物(大組電擊)。 人們雖然采用了歪拉歪掛的方法,但還是不能使大布景落到理想的位置。 嚴、王二人連鉤子都沒有取下來,用力推拉著這臺重達800多公斤的大套。 頭部懸空,使鋼索呈20度斜拉狀態。 大套在外力的作用下,產生了巨大的反彈力,將他重創。 他被緊急送往縣醫療中心接受治療。 經醫院診斷,顏某左大腿內側粉碎性骨折。
2)事故原因
本次事故系人為違規操作造成,屬責任事故。 一是經營者本人違規、魯莽; 二是值班領導對安全問題沒有做好交班前的安排和要求; ,管理上有死角; 四是車隊現場管理不到位,習慣性違章是事故的根源。
3)預防措施
(一)組織干部職工到事故發生地召開現場會議,認真分析事故原因,使干部職工吸取教訓,引以為戒。
(2)深化安全教育簡述吊裝作業中安全措施,使全體一線管理人員和員工重新系統掌握安全規程,并進行專項閉卷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3)提高員工安全生產意識,約定違規責任簡述吊裝作業中安全措施,讓安全生產人人有體現,人人有保障。
(4)重點檢查責任制落實情況,檢查正在運行和即將運行的設施設備、生產現場,檢查人員思想意識和操作行為,檢查對生產經營產生較大影響和影響的隱患。威脅人身財產安全,必須整改。 生產。
(五)事故責任人、直接管理責任領導和現場管理人員,由公司有關部門按照“四個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