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機械管理系統5篇
在現實社會中,系統的使用越來越多。 該制度對社會經濟、科技、文化、教育的發展和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那么制定一個制度真的很難嗎? 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工程機械管理系統,供大家參考,希望對有需要的朋友有所幫助。
工程機械管理系統1
加強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安全管理,確保機械設備安全運行和員工人身安全。 施工現場要健全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完善機械設備安全責任制,電力設備部門負責機械設備的監督檢查。 施工計劃必須保證必要的設備維修時間,嚴禁盲目追求施工進度和濫用設備的現象。
1.船員管理
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妨礙作業的疾病和缺陷,經過專門培訓,熟悉機械性能,經考核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范》的要求進行培訓考核,取得勞動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
實習機工必須持有實習證,只能在師傅現場指導下操作機械設備。 非生產時間內,計劃外的指令; 違章強制經營,無論是否造成后果,都要嚴肅追究被強迫人的責任。 機器管理和操作人員隊伍要相對穩定。
2、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與管理
施工現場和項目部應建立健全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各機械設備的日常維護、定期保養和安全操作、檢查記錄必須準確、及時、安全; 兩班以上作業的機械設備應實行輪班制,認真填寫輪班記錄,并納入技術檔案。
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安裝要嚴格執行驗收制度。 塔吊、人貨電梯等大型機械設備,由項目部、安全部、機械管理領導小組和機臺操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公司電力、安全部驗收。 井架、卷揚機、攪拌機等中小型機械,由項目部安全科機械管理領導小組和機械操作人員進行驗收。
大型塔吊、人貨電梯等技術性能復雜的機械設備,必須編制拆裝方案,經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進行作業。 各類工程機械的安全保護裝置和安全措施必須嚴格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定配置,并保持完備有效。 嚴禁拆卸機械設備上的各種安全保護和監視、指示、儀表等裝置。 機械設備必須嚴格執行定機、定人、定崗制度; 固定,成立由船長負責的專業船員。
起重機械必須嚴格執行“十不吊”的規定。 如遇大風、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起重機、打樁機應停止露天作業。 吊具和索具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并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 起重機應有專職指揮員,應使用國標信號進行指揮。 高層建筑載人載貨的電梯等垂直運輸機械應配備有效的通信信號。 在施工設備容易發生故障、風險較大的地方,應安裝報警裝置。
施工現場所有機管、機修、機工,必須嚴格執行機械設備維護保養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 機械設備運行至保養周期的固定工作時間后,必須按規定對設備進行運轉前、運轉中和運轉后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工作。 嚴禁超負荷使用機器設備,嚴禁帶病作業,嚴禁在運行中進行維修保養。 根據相關安全技術標準,制定各類設備安全檢查表,定期進行檢查和考核。 整改。
施工現場應具備機械設備安全運行所需的道路、場地、機棚、供水、供電、排水等條件,夜間作業必須有充足的照明。 做好冬臺期間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工作。 冬臺前,應一次性對機械設備進行檢修和保養。
工程機械管理系統2
各類機械、電焊設備必須通過安全技術培訓,合格證考試,方可上崗作業。 必須持證上崗,遵守操作規程和崗位制度。 維護必須由經過認證的專業人員進行。
各類高壓氣瓶均有專人保管和放行。 減壓器應有安全閥。 氧氣瓶和易燃乙炔瓶不應放在一起,并應遠離明火10m以上。 存放和使用時,避免陽光暴曬,不要相互碰撞。 做好防震墊片保護。
各種起重機械、牽引及輔助工具均標有最大載荷、超高、低限和力矩限制,傳感器、繼電保護、指示器、對接裝置、夾軌器必須靈敏、齊全、可靠。 如發現故障,應由專業人員停機維修。
1)施工機械安全措施:
刨床傳動部位應設有防護裝置和安全裝置。
嚴禁使用浮桶式乙炔發生器,乙炔發生器應有回火安全裝置,與明火的距離不應小于10米。 安全鏈、防爆膜等安全裝置應靈敏合格。
施工現場使用的機動車,駕駛員應當持證上崗駕駛,制動裝置靈敏,嚴禁載人和違章行駛。
各種氣瓶應有明顯標志,與乙炔發生器的距離應符合規定要求,氣瓶應有防震橡膠圈,并有防爆、防曬措施。
電焊機要有良好的接地保護,電源線要按規定安裝,接線端子要充分保護,做好防雨措施,焊把和電線要做好絕緣處理,嚴禁隨意拖拽.
正確使用各種機械設備,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做好機械設備的清潔、潤滑和緊固、調整和防腐工作。 確保機械設備的附件和隨機工具始終清潔、完好、完整。
2)電焊機安全技術措施:
焊機外殼必須良好接地,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
電焊機應裝有單獨的開關,應置于防雨閘箱內,拉合時應帶蓋側向操作。
焊鉗和手柄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時應戴手套。 在潮濕的地方工作時,應站在絕緣橡皮扳手或木板上。
嚴禁在壓力容器、管道上進行焊接,焊接帶電設備必須切斷電源。
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焊接容器或管道必須清理干凈,并打開所有開口。
在密閉金屬容器內進行焊接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起重吊裝作業安全許可管理制度,并有專人看管。 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有石棉布或擋板等隔熱措施。
禁止用鋼絲繩接觸鋼絲繩和地線,更不能使用鋼絲繩或機電設備
而不是零線。 所有接地接頭必須牢固連接。
更換場地和移動車把時,應切斷電源,不得提著車把爬梯子。
清焊渣和電弧氣刨清根時,應戴防護眼鏡或面罩,防止鐵渣飛濺傷人。
多臺焊機焊接在一起時,焊接平臺或焊件必須接地,并應有擋光板。
釷鎢電極應放置在密閉的鉛盒中。 打磨釷鎢電極時,必須戴手套和口罩,并及時清除灰塵。
二氧化碳氣體預熱器的外殼要絕緣,電壓不能超過36伏。
雷雨天氣,停止露天焊接作業。
焊接部位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覆蓋
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域進行焊接時,應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施焊。
工作結束后,應切斷焊機電源,檢查作業現場,確認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
工程機械管理系統3
1。目的
為規范xxxxxxxx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施工機械整體管理,實現對施工機械的有效控制,確保安全使用,防止大機械事故。
2 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xxxxxxxx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施工機械管理。
3 參考標準及相關子系統
3.1 參考標準
3.1.1《中國xxxxxx公司工程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辦法》;
3.1.2 國經貿安發〔1999〕477號《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試行標準》;
3.1.3《起重機械安全規程》;
3.1.4 勞動部安字[1991]8號《起重機械安全監察條例》;
3.1.5《電力施工安全工作規程》;
3.1.6《電力建設工程機械設備管理規定》。
3.2 相關子系統
3.2.1 HSE管理
3.2.2 文件管理
3.2.3 基礎設施和生產接口管理
3.2.4 評價與改進管理
4 技術術語定義
4.1工程機械: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機價值在2000元以上,基本能夠獨立工作的工程機械。
4.2 起重機械:包括塔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履帶式起重機、汽車起重機、電梯、液壓升降裝置和其他用于起重作業的機械。
5項職責
5.1 標準監督、實施和改進負責人
xxxxxx熱電有限公司基建副總經理為本標準負責人,全面負責本標準的管理工作,指定專人維護標準,確保標準的有效性執行。
5.2 標準監管落實與完善執行主體
xxxxxxx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人是本標準的監督實施和改進的執行人。 負責檢查本部門標準的執行情況,提出本標準修訂完善情況報告; 指導、協助本單位有關部門開展工作; 提出改進建議并監督改進措施的實施。
5.3 安監部門
5.3.1 xxxxxx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項目施工現場建立機械安全管理體系網絡。
5.3.2 監督各單位施工組織管理制度的正常運行。
5.3.3監理施工單位嚴把機械“五把關”:機械進場檢查、機械管理檢查、人員資質檢查、重大起重作業方案檢查、機械使用檢查.
5.3.4 監督施工單位起重機械“四支隊”的施工:安裝(拆卸)、維修、使用、檢測。
5.4 監理單位
5.4.1監督施工單位起重機械“四隊”施工,定期監督檢查。
5.4.2 負責審核建設單位的機具管理標準、機具保障制度、人員配備、資質備案等。
5.4.3 審核施工單位的安全許可證、安裝(拆卸)資質證書、大中型起重機械作業許可證,并備案。
5.4.4 負責審核施工單位大型機械安全作業專利號、重大吊裝、重要設備運輸、大型起重機安裝、拆卸作業規程、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技術安全公開等。
5.4.5 監督檢查工程機械安裝、拆卸、使用、維修的安全技術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5.4.6 掌握施工機械進入施工現場的數量、分布及日常檢查考核情況。
5.5 建設單位
5.5.1制定工程機械各項管理標準,明確工程機械的安裝、檢測、使用、維護保養管理辦法。
5.5.2 建立工程機械安裝(拆卸)、維修、使用、檢測“四支隊伍”。
5.5.3 負責施工機械和人員資質申報及施工方案的編制和審查。
5.5.4 負責工程機械涉及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管理的配置、維修、安裝、拆卸、報廢全過程。
6 執行標準
6.1 工程機械配置
6.1.1各單位進入xxxxxx項目公司施工現場的施工機械必須由取得設計許可證的單位設計,取得制造許可證的單位制造,起重機械必須是具有“起重機械”字樣的產品。機械安全技術監督檢驗證書”。
6.1.2 各單位必須將檢驗資料連同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隨行證件,提供給xxxxxxx項目公司安監部和監理單位。
6.1.3 各施工單位機械管理部(公司)及監理負責組織對施工現場使用的機械進行能力審批,并填寫(設備能力審批表)。
6.2 工程機械安裝(拆卸)
6.2.1 凡在現場安裝起重機械的單位,必須取得安全認可證書。 跨越廣東省的單位,也必須向建設所在地有關部門報告。
6.2.2 專業安裝隊伍應配備各類人員,并須經勞動部門專門培訓并取得相應有效證件。
6.2.3 機械的拆裝必須按照制造商的說明進行。 大型機械,特別是大型起重機械的拆裝,應結合設備、起重設備的檢查和環境、場地、氣候等實際情況,由專業的安裝隊伍進行。 專業技術人員編寫作業指導書,明確安裝(拆卸)人員名單,制定相應的負荷試驗方案。
6.2.4 作業指導書必須按照規定的認可標準執行。
6.2.5 起重機拆裝過程管理必須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程進行,安裝(拆卸)過程應有專業機械工程師和安全監督員監督。
6.2.6 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各單位應組織專業機械檢驗員、監理工程師按規定進行檢驗。
6.2.7 各種起重機械的荷載試驗應由專業的安裝隊伍組織實施,各施工單位相關技術人員和監理工程師在現場監督協調。 負荷試驗結束后,由專業起重機械檢驗員、機械管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再次對設備進行認真檢查,由專業起重機械檢驗員對試驗檢驗結果進行總結,提出檢驗結論,并簽字認可。 設備遺留問題應限期整改,待整改單位整改完成后由機管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檢查確認。
6.2.8 各單位安裝的起重機械安全質量自檢合格后,必須向所在地的地方和市勞動部門申請安全技術監督檢驗后方可使用。
6.3 施工機械的使用和管理
6.3.1各施工單位起重機械均通過當地及市勞動部門檢驗合格。 起重機械操作人員持有勞動部門考核后頒發的安全操作證,制定安全管理規程和標準,并向當地、市有關部門申請,取得起重機械使用許可證后方可使用。
6.3.2 各建設單位的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程和標準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6.3.2.1 駕駛員行為規范
6.3.2.2 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6.3.2.3 起重機維修、保養、檢驗和檢驗標準
6.3.2.4 制定工程機械強風防護措施
6.3.2.5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管理規范
6.3.2.6 起重機械運行維護人員安全培訓及考核標準
6.3.3 起重機械在使用過程中,各單位應建立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其內容包括:
6.3.3.1設備出廠技術文件
6.3.3.2 安裝維修記錄及驗收資料
6.3.3.3 使用、保養、維護、檢查和試驗記錄
6.3.3.4 安全技術監督檢查報告
6.3.3.5 設備和人身事故記錄
6.3.3.6 設備問題及評價
6.3.4 施工機械安全操作規程由施工機械所屬單位的技術人員根據設備的技術能力、使用說明書和安全狀況,以及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項等編制。編制時應特別指出設備的操作。 ,并經本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嚴格遵守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6.3.5 各單位施工機械(特大型起重機械)按照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專業維修的原則為使用部門提供服務,確保使用安全。
6.3.6 各施工單位機械管理部門(公司)對施工機械的技術狀況、維護保養、安全運行和標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和考核。
6.3.7 大型起重設備、運輸車輛、推土機、挖掘機、裝載機等必須嚴格執行人、機、位標準。
6.3.8 照明不足、大霧、指揮人員看不清作業場所或起重司機看不清指揮人員時,不得進行起重作業。
6.3.9 6級以上大風時,禁止露天作業,并應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6.3.10起重機吊裝重物時,司機不得離開操作室,操作人員不得在操作過程中從事與作業無關的事情或與他人交談。
6.3.11 吊裝時,禁止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吊裝作業現場,任何人不得在吊桿和吊物下行走或逗留。
6.3.12 起重機工作完畢后,應拆除掛在吊鉤上的千斤頂,將吊鉤升起; 對于油壓或汽壓制動的起重機,應將吊鉤降到地面,拉緊吊鉤的鋼絲繩。 對于懸臂起重機,吊臂應放置在40°--60°。 如遇大風,應將吊臂轉向順風方向,施加制動,將所有操縱桿置于固定位置,切斷電源,關閉操作室門窗應該關閉。 關閉并鎖定離開。
6.3.13 大型運輸設備必須專人駕駛和維護,加強人員“三證”,辦好繳費手續。
6.3.14 嚴格執行《交通規則》和本單位有關規定。 作業時,必須按規定路線行駛,嚴防車輛發生事故。
6.3.15 工程機械在使用過程中,當其生產技術能力或安全操作可能出現問題時,其所在單位的負責人應當組織對其進行安全技術鑒定。 起重機械經檢查發現異常,嚴禁帶病作業。
6.3.16 起重機械作業時起重吊裝作業安全許可管理制度,應按照《中國xxxxxxx公司工程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辦法》規定的項目,編制施工安全操作規程,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并做好安全技術施工期間的披露。
6.3.17 各施工單位必須向所在地地市勞動部門申請對在用機械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更換起重機械許可證。
6.4 起重機的檢查
6.4.1 各使用單位應建立機械檢驗標準,定期對機械進行檢驗,并記錄檢驗結果。
6.4.2 各單位施工機械必須按地區或規定進行監督管理,廠內起重機械、升降機、機動車輛必須定期經指定機構檢驗合格。
6.4.3 擁有大型起重機械的施工單位應按規定設置專職機械巡檢員(由機械管理工程師擔任)。
6.4.4 機械檢查包括年檢、月檢和日檢。
6.4.4.1 每年至少對在用起重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1)載荷試驗可結合起吊相當于額定起重能力的重物進行,起升、行走、回轉、變幅等機構的安全性能檢查均在額定速度下進行。
2)停用1年以上的起重機械,使用前也應進行全面檢查。
3)當起重機械遇到4級以上地震或重大設備事故,以及露天作業的起重機械受到9級以上風力作用時,使用前應進行全面檢查。
6.4.4.2每月至少檢查下列項目:
1)檢查安全裝置、制動器、離合器等是否有異常。
2)掛鉤、抓手等吊具無損壞。
3)鋼絲繩、滑輪組、索道、吊鏈等是否有異常。
4)配電線路、集電器、配電盤、開關、控制器等是否有異常。
5)液壓保護裝置及管路連接是否正常。
6)停用1個月以上的起重機械在使用前也應進行上述檢查。
6.4.4.3 每天運行前檢查以下項目
1)各種限位器、制動器、離合器、控制器、電梯廳門聯鎖開關、緊急報警裝置、電梯安全鉤或其他防斷繩裝置等的安全性能。
2) 軌道安全狀況。
3)鋼絲繩的安全狀況。
6.4.5 每次現場檢查結束時,各單位巡檢人員對發現的問題出具《機械檢查問題整改通知書》,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內整改。規定的期限。 管理工程師回復《機械檢測問題整改反饋表》。 對限期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反饋當前處理情況、預計解決問題的時限和預防措施。
6.5 工程機械維修
6.5.1各單位負責本單位機械設備維護保養工作的具體實施。
6.5.2 機械設備的保養實行日常保養、定期保養和專項保養。
6.5.3 機械設備的日常保養應按其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每天由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并按規定進行記錄。
6.5.4 定期維護機械設備。
6.5.4.1 機械設備定期保養:起重、運輸、土方、機加工、混凝土機械設備每季度保養一次,其他機械設備每六個月保養一次。 《定期維修記錄表》。
6.5.4.2 設備定期保養計劃的實施:設備操作人員應按照《定期保養記錄表》規定的保養項目對設備進行保養工作,并將相關保養結果記入保養記錄表。
6.5.4.3 各單位機械管理工程師負責對維修結果進行驗收,并在維修記錄單上審核并簽字批準。
6.5.5 機械設備專項保養
6.5.5.1 設備專項維修是指起重機械轉運維修、攪拌站轉運維修和機動車檢修。
6.5.5.2 各單位機械管理工程師負責組織實施,并向實施專項維修的機械公司出具相關機械交接維修記錄單。 機械公司根據表中規定的維修項目對設備進行專項維修作業,并在表中記錄維修結果,由機械管理工程師存檔。
6.5.5.3 嚴禁在施工機械作業過程中進行機械維修作業。
6.6 工程機械報廢
6.6.1 When the construction machinery has reached the end of its service life, is seriously worn out, or is seriously damaged due to an accident, which cannot be repaired and has no value for renovation, or its safety performance has declined, and there are serious hidden dangers in continued use, or the use of excessive energy consumption is no longer economical, the respective Management standards for scrap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