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屆東盟可再生能源專項工作組及系列會議于2023年5月3日至5日在老撾萬象成功舉辦。本次會議由馬來西亞天然資源環境及氣候變化部、老撾能源礦產部、東盟秘書處和東盟能源中心共同主辦,是東盟國際合作機制下可再生能源領域的工作層會議。本次會議包括第三屆東盟可再生能源長期路線圖專項會議、東盟海上風電+示范項目潛力專題會議、東盟電動車輛戰略融入東盟生物燃料路線專項會議等三個專題研討會,會議期間東盟成員國和其他利益攸關方圍繞東盟可再生能源發展和區域實現能源低碳轉型目標展開討論。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團隊參加了本次會議,為了幫助大家深入了解相關信息,在此與大家分享一手新鮮消息。
論壇期間,菲律賓能源部介紹了菲律賓海風發展規劃和最新進展。
01 菲律賓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
菲律賓計劃以可持續的方式開展低碳能源轉型,加快和擴大本土能源資源的開發,為菲律賓人民提供可及和可負擔的能源。發展目標包括:
2030年,實現可再生能源在總發電中占比35%,2040年在總發電占比50%。
為實現以上目標,將重點開展以下4項工作:
石油產品生產和燃油發電能源消耗降低5%
電動車輛保有量在陸上車輛總保有量中占比10%,探索更多全新高效的技術
在產業鏈中采用先進、可實施的信息和通訊技術
建立彈性、抗氣候變化的基礎設施
02 菲律賓海上風電發展規劃
2022年4月,菲律賓能源部和世界銀行聯合發布《菲律賓海上風電發展路線圖》,計劃開發菲律賓1.78億千瓦的海上風電資源(固定式0.18億千瓦,漂浮式1.6億千瓦),支持菲律賓可再生能源轉型。菲律賓能源部及世界銀行研究確立了幾個潛在的海上風電發展區,包括呂宋島西北部(200-500萬千瓦的漂浮式海風)、馬尼拉(0-300萬千瓦的固定式和漂浮式海風)、民都洛島北部(300-1000萬千瓦的漂浮式海風)、民都洛島南部(2000-3600萬千瓦的漂浮式海風)、吉馬拉斯海峽(0-100萬千瓦的固定式海風)和內格羅斯島西部(200-300萬千瓦的漂浮式海風)。
(1)菲律賓海風開發四階段
1.2022年目標設立階段:制定2050年發展愿景和傳輸網絡愿景,以及2030和2040目標(根據路線圖,在高增長情境下,2040年菲律賓海上風電開發量將達到2100萬千瓦,在總發電量中占比21%;在低增長情境下下,2040海上風電開發量達到3000萬千瓦,占菲總發電量的3%。)
2.2022-2023年框架搭建階段:規劃海風開發空間和區域,設計租賃許可、拍賣程序,在利益攸關者間開展能力建設,建設政府—行業工作組。
3.2022-2028年首批項目開發和安裝階段:開展項目的設計、租賃、拍賣和建設
4.2025-2035年建設長期基礎設施階段:建設輸送線路、港口、供應鏈和海風送出管線等
截止2023年5月初,能源部已經授權了63份海上風電合同,總裝機達4992.8萬千瓦,主要分散在呂宋島西北部、馬尼拉西部、民都洛島北部和南部和內格羅斯島西部,主要開展前期海上風電數據收集、申報審批程序和影響評估研究等相關工作。除此之外,還有7份海上風電項目正在進行合同申請。
(2)菲律賓正在開展的海風項目
海洋空間規劃(MSP)
該項目旨在為菲律賓打造一個空間規劃工具,促進海上風電和其他海洋能源資源的開發,減少不確定性,避免潛在的社會環境沖突。
海風項目準許許可
該項目將支持在菲律賓建立一個符合國際最佳做法的高效的海風項目許可程序
由“能源轉型伙伴關系”通過能源轉型理事會的快速反應機制提供資金
完成概念文件和職權范圍的制定
“能源轉型伙伴關系”正在篩選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