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包頭市發展改革委下發《關于包頭市達茂旗風光制氫綠色化工一體化項目核準的批復》,正式核準包頭市達茂旗風光制氫綠色化工一體化項目。該項目是內蒙古自治區第二批氫能示范項目中第一個取得核準批復并具備開展建設前期手續的項目。
在項目申報核準工作過程中,水發能源集團和水發交投清潔能源 (包頭) 有限公司結合政策要求,積極與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溝通協調,迅速完成了可研報告、社會穩定性評估、土地預審等核準要件的編制和辦理工作,通過層層審核,最終取得項目的核準批復。工作中展現的“水發速度”獲各級政府和主管部門的認可和贊揚。
該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擬建設內容主要包括50萬千瓦風力發電和電解水制氫及綠色化工兩部分。項目建成后每年可節省標煤約56萬噸,減少排放溫室效應氣體二氧化碳排放約154萬噸,減少煙塵41萬噸,將為解決電力市場消納以及氫能應用場景提供整體方案并起到示范作用,對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下一步,水發能源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進項目工程建設準備工作,力爭早日開工建設和投產運營。
原標題:水發能源包頭市達茂旗風光制氫綠色化工一體化項目獲核準批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