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風電觀察獲悉,近日,廣西印發《完善廣西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建立“清潔低碳能源開發利用的國土空間管理機制”,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要求基礎上,依法依規統籌安排清潔低碳能源開發及能源輸送、儲存等基礎設施用地、用林、 用海需求。
完善能源項目建設用地分類指導政策,調整優化可再生能源開發用地用海要求,將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自治區層面統籌推進重大項目、自治區重大項目用地服務保障清單,并實行清單化動態管理。
符合條件的海上風電等可再生能源和新型儲能項目可按規定申請減免海域使用金。鼓勵在風電等新能源開發建設中推廣應用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
政策詳情如下: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完善廣西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各電網企業: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完善廣西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