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國家發改委、能源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快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工作的通知》,文件針對不同的電力交易市場給出了各自的結算時間:
福建:2023年底前開展長周期結算試運行;
浙江:2024年6月前啟動現貨市場連續結算試運行;
遼 寧、江蘇、安徽、河南、湖北、河北南網、江西、陜西等力爭在 2023年底前開展長周期結算試運行;
南方區域電力現貨市場在 2023年底前啟動結算試運行;
京津冀電力市場在條件成熟后,力爭2024年6月前啟動模擬試運行。
其他地區(除西藏外)加快推進市場建設,力爭在2023年底前具備結算試運行條件。鼓勵本地平衡較困難的地區探索與周邊現貨市場聯合運行。
針對全國電力現貨市場建設,文件提出了進一步擴大經營主體范圍的新要求:“現貨試點地區結合實際制定分步實施方案。分布式新能源裝機占比較高的地區,推動分布式新能源上網電量參與市場,探索參與市場的有效機制。”
文件要求:“鼓勵新型主體參與電力市場。通過市場化方式形成分 時價格信號,推動儲能、虛擬電廠、負荷聚合商等新型主體在削峰填谷、優化電能質量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探索‘新能源+儲能’等新方式?!?/p>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