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能源網獲悉,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發布《關于2024年廣西電力市場交易實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戶進入電力市場,2024年廣西電力市場規模預計920億千瓦時左右。
廣西電網地市級及以上電力調度機構調管的燃煤(含興義電廠#2機組)、燃氣、核電發電企業,集中式風電(不含海上風電項目)、集中式光伏發電企業參與市場化交易。
集中式風電、光伏發電企業超過等效上網電量的電量參與市場化交易,集中式風電發電企業等效利用小時數為800小時,集中式光伏發電企業等效利用小時數為500小時。
納入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范圍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參與市場化交易的,相關電量補貼資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024年1月1日前滿足交易條件,但未注冊參與市場化交易的風電、光伏等發電企業機組,須于2024年3月20日前完成市場注冊;對于2024年1月1日起新投產的風電、光伏等發電企業,自進入商業運營月份起第三個自然月的20日前(含進入商業運營月)應辦理注冊入市手續,進入商業運營時間按《廣東、廣西、海南發電機組進入及退出商業運營實施細則》規定執行。完成注冊后,后續月份上網電量參與市場交易及結算。如未按期完成注冊導致未能及時參與交易的,其相應月份上網電量認定為自身原因造成的超發電量,由省級電網(含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廣西新電力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同)根據發電企業政府授權合約機制、發電企業偏差結算價格機制等對超發電量進行結算,并作為電網企業代理工商業用戶購電電量來源。
廣西電網地市級及以上電力調度機構調管的核電發電企業,集中式風電、光伏發電企業執行政府授權合約機制。
全文如下: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關于印發2024年廣西電力市場交易實施方案的通知
桂工信運行〔2023〕895號
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廣西電力交易中心,各電網企業,各相關發電企業、售電公司、電力用戶:
根據《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發改能源規〔2020〕889號)、《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43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093號)、《關于建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的通知》(發改價格〔2023〕1501號)、《關于做好2024年電力中長期合同簽訂履約工作的通知》(發改運行〔2023〕1662號)等文件要求,為穩妥有序推進我區電力市場建設,實現中長期電力市場與現貨電力市場的有序銜接,現將《2024年廣西電力市場交易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