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風科技哈密巴里坤80萬千瓦實驗風電場項目升壓站施工總承包工程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TR.HMJFTR-HMBLK-GK004
一、項目概況、招標范圍
1. 項目概況
1.1 招標人名稱:哈密金風天潤國創實驗風電有限公司。
1.2 項目名稱:金風科技哈密巴里坤80萬千瓦實驗風電場項目升壓站施工總承包工程。
1.3 項目概況:
金風科技哈密巴里坤80萬千瓦實驗風電場項目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境內。場地距離縣城約120公里。場地南側有G575國道經過,場地內有一期施工便道,交通條件較為便利。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地處亞歐大陸腹地,平均海拔1650米。巴里坤縣地勢東南高,西北低,受地質構造控制,大體可以分為高中山地、高原、盆地、戈壁荒漠、湖泊五大類。地形特征是三山夾兩盆。南部是巴里坤山,中部是莫欽烏拉山,北部是東準噶爾斷塊山系。巴里坤山位于縣境南沿,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屬溫帶大陸性冷涼干旱氣候區,平均海拔1650米,冬季嚴寒,夏季涼爽,光照充足,四季不分明。
本項目擬建1座220kV青石峽升壓匯集站(南側)及1座110kV國創三塘湖升壓站(北側),總送出容量按800MW考慮接入當地電網。本期新建一座110kV國創三塘湖升壓站規劃3×125MVA主變,一次性建成,以7回集電線路匯集334.6MW風電后,通過3回110kV送出線路接入新建220kV青石峽升壓匯集站110kV側,以14回集電線路(其中3回為實驗回路)匯集465.06MW風電后,過渡期間通過1回220kV送出線路接入條湖變220kV側,后期待玫瑰泉變投運后,將本次新建的220kV青石峽升壓匯集站改接接入玫瑰泉變。最終的接入系統方案以接入系統審查意見為準。
1.4 項目實施地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境內
1.5 資金來源:企業自籌資金。
2.招標范圍:
本風電場升壓站及聯絡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內容):
2.1工程施工范圍:
國創三塘湖110kV升壓站、青石峽220kV匯集站、110kV聯絡線等相關土建、結構、構筑物、給排水、消防、采暖通風、照明、道路管道等土建工程;以及全部電氣一、二次設備、保護、調度自動化、通信、風功率預測系統等設備安裝、調試(含特殊試驗)工程;環水保工程施工。
注:
①風功率預測系統中承包方負責風功率預測柜安裝及接線;測風塔的組立由廠家負責,占地由發包人負責。
②火災報警系統、視頻安防系統,涉及到基礎、埋管等基礎工作由承包人負責(包括攝像頭立桿基礎、火災報警預埋管線等),設備安裝、調試工作由廠家完成。
③關口計量表計的校驗及互感器的角比差試驗由招標方負責。
④承包人應配合發包方、穩控廠家、調相機廠家及電科院完成相關的單體、分系統、整套調試。
⑤本期暫不施工部分說明:升壓匯集站中:大型失效樣件展區、樣機大部件拆換堆場、研發大樓工程暫不施工,僅完成相關場坪工作及可能存在必須的基礎性工作(如該區域涉及的場區接地、電纜溝等)。
⑥承包人負責全力配合場區集電線路35kV電纜、通訊光纜接入等安裝工作,站外終端制作及安裝由站外相應標段負責,涉及到站區內的相關測試、調試、試驗等工作由承包人負責。
2.2手續辦理
負責施工范圍內相關手續辦理、政府及民擾阻工協調;負責項目完成質監站備案和具體手續辦理,含質監站合同簽訂及費用(如有),完成并網前后質監站所有驗收組織并取得驗收結果資料并承擔所用費用;負責完成通過電力部門相關驗收及閉環(包括本標段范圍內質檢驗收,電網驗收等工作);負責臨時占地的全部手續辦理及補償;配合進行施工相關環保、水保監理監測備案及驗收;臨時設施恢復及臨時工程相關環水保驗收等;牽頭負責項目整體(含風電及附屬設施)消防驗收手續辦理(含設計備案、驗收備案、工程驗收等),并取得消防備案回執;組織完成施工圖審圖手續辦理;完成兩個升壓站通信互聯網(外網)、專線接入,并負責當地通信運營商協調和手續辦理(外網帶寬要求和數據專線標準需滿足天潤集控要求:兩個升壓站各需要1條數據專線兩個升壓站各需要外網帶寬,要求500M+,負責兩個站各兩年合約費用)。負責本標段整體施工防雷接地工程系統防雷檢測并通過當地相關主管部門驗收及備案(防雷接地檢測報告在移交生產前需在有效期內),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計入合同總價中;負責本標段涉及的所有跨越、鉆越、國防公路使用等手續辦理及費用均由承包人負責。負責完成國創三塘湖110kV升壓站、青石峽220kV匯集站、風電場區電科院技術監督手續辦理,簽訂合同并取得技術監督報告,所費用均由承包人負責;配合工程結算及審計等。
注:
①發包人永久征地(永久占地包括進站道路、110kV升壓站、220kV升壓匯集站、110kV聯絡線塔基占地)及聯絡線組塔平臺(單基400㎡)范圍以外的所有臨時用地的全部現場協調、費用繳納及相關的合規性手續辦理工作均由承包人負責,升壓站所涉及的臨時加寬部分、吊車組裝臨時征地,施工所需要的堆場、臨建區、材料堆場 、攪拌站、施工便道、110kV線路所涉及的線路廊道、施工臨時道路、超出甲供組塔平臺用地的征占地及協調、相關地面附著物的征占及協調均由承包人負責,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②項目相關土地、林地、草地、核準等手續由發包人辦理。各項驗收、質監要求的第三方驗收報告等相手續均由承包人辦理,相關費用由承包人負責。設計范圍內的升壓站永久征地補償由發包人負責,發包人將手續辦理完成后,由承包人負責后續存在的所有推進、阻工協調等。發包人征地范圍外的所有用地手續及補償、協調(含業主辦理的用地)等均由承包人辦理,相關費用由承包人負責,超出發包人補償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擔,根據項目特征及設計方案,施工過程中會存在棄渣,場區內所涉及的棄渣臨時堆放、處理、消納及相關的所有手續均由承包方負責,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③升壓站、升壓匯集站、聯絡線、臨時道路等施工范圍內的表土剝離、存放及看護(堆土場由承包人負責征占),使用后剩余棄渣必須經過政府同意并取得紙質處理意見后進行運輸、清理、處理工作,并負責按當地政策完成工程建設后臨時用地的恢復,滿足環水保方案、當地政策要求,超出設計范圍部分工程量由承包人自行處理,費用包含在總包范圍內。
2.3設備材料采購:
升壓站除甲供材料外(詳見程量清單),其余均由承包方采購包含但不限于鐵塔、導線、金具、光纜、構支架、接地材料、輔材、電纜、水消防系統、照明等設備材料。承包人負責全部甲供及乙供材料的催交、運輸、卸車、保管、現場存放、看護、完成協調接貨卸貨等工作。如涉及設備堆場租賃,由承包人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并承擔相應場地租賃費及二次倒運費。
2.4其他:
①.施工及生活用水、用電:承包人根據現場情況及自身情況確定,以滿足工程施工及生活用水,并負責用水手續辦理。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選擇合理施工用電,負責辦理用電手續并承擔施工用電費用;發包人負責現場臨時電源接入(含箱變及一級配電柜),承包單位負責轉為升壓站備用電源,相關費用包含在投標報價中,若承包人后續有臨時電源使用需求可有償使用。
②.施工范圍所有臨建及本標段施工期間所有水、電、通信臨時設施等;施工范圍內各基礎周邊、電纜溝周邊、道路兩側施工廢棄物清理的費用,包括施工完成后臨建設施的拆除,臨建區域需達到環保水保驗收要求;
③.業主與鄉鎮、村或其他權利主體簽訂的施工范圍內用地補償合同等中,所有施工后場地的恢復并通過環保水保驗收要求;采購材料或設備必須經發包人認可同意并滿足國家有關規范、標準及相關技術要求;
④.負責對施工范圍內招(投)標方供所有設備材料的卸車接收、零星物資到站的提貨、物資倒運及保管,物資開箱驗收、物資保養維護、物資發放及回收、出入庫及帳務管理、不合格物資的退庫及返廠、剩余物資、備品備件及專用工具的工地移交,承包人自行考慮二次倒運和堆場,承包人需做好設備接貨準備。自行保管設備的保管期限為設備進場至移交生產,期間承包人承擔設備、材料、工程實體保管和看護的責任,并承擔因人為破壞、盜竊、火災等引起的各種經濟損失;
⑤.本標段承包人需按照電力標準由有資質單位出具正式合格的設備調試方案、試驗方案、調試報告、試驗報告、測試報告等,最終移交業主方,配合設計院出具正式的竣工圖紙;
⑥.升壓站全站沉降觀測施工及過程監測(沉降觀測的全過程第三方監測服務由招標人單獨委托)。
重點說明:
(1)承包人負責設備的卸貨及驗收,后續發生的外觀質量問題由承包人負責維修和協調解決。
(2)提示承包人必須注意:所有到場設備中細小物品備件如圖紙等,承包人必須經監理簽證后異地妥善代為保管。否則,所有細小物品的丟失責任由承包人承擔。對于設備包裝物、安裝剩余的設備小件等承包單位均應在安裝完成后用車運至發包人指定地點,由發包人轉交相應安裝廠家及生產運行部門,丟失、破損或未交回的,承包人照價賠償。開關柜開門鑰匙必須到貨后或安裝前統一交由發包人統一保管, 領取使用需填領用記錄。
(3)所有到貨設備必須建檔管理。承包人負責所有到貨設備的資料文件、屏柜鑰匙等附屬件的收集、保管、歸檔工作,竣工驗收時移交發包人,如因保管不當遺失缺少部分由施工單位補齊,資料、附件未完全移交不予驗收結算。資料文件包括隨設備到達的開箱單、發貨單、說明書、合格證等。
(4)承包人必須采取相應保護措施確保設備的質量及安裝,該措施應事前得到監理人及發包人的審批。未采取措施造成設備發生質量或安裝事故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擔。設備供貨到具備安裝條件、調試完成需要一個時間過程。為保證到場設備的期間安全存放,承包人必須采取相應保護措施,保護措施承包人自行確定,但必須事先報告監理、發包人。其間可能發生的一切設備周轉裝卸、看護、從吊裝完成到調試前準備期間的安全保證、設備清潔、定期巡檢等費用均由承包人自理,全部保管等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5)承包人承擔工程建設范圍內的環、水保專項施工(含主管部門等要求的相關措施實施等)及植被恢復工作,工作范圍及工程現場驗收標準應以當地環、水保部門專項驗收標準為準。
(6)承包人負責辦理生產、生活臨時建筑物、設備及材料堆場、攪拌站、施工便道、工程臨時堆場等滿足現場施工所必須的臨時用地手續,并承擔地方協調、用地補償、青苗補償、伐木補償、拆遷補償、植被恢復等相關費用,且需在工程竣工時將使用的臨時用地按原貌恢復,承包人應在投標報價中應對此進行體現,如未體現,視為含在投標總價內,結算時不再考慮相關費用。
(7)承包人自行承擔合同工作范圍內工程施工所需的以下臨時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交通、施工臨時供水、照明、供電及施工通訊;
2)承包人應按規定負責修建站內臨時道路和停車場,并在合同實施期間負責管理、維修和養護;承包人采用柴油發電機、引接站外電源等措施解決施工用電;
3)承包人負責現場供水系統及必要的水處理設施的設計、施工、采購、安裝、管理和維修,包括為保證正常供水的引水、儲水、水處理和抽排水設施等;
4)承包人應負責設計、施工、采購、安裝、管理和維修其工程項目部及所有施工作業區、辦公區和生活區以及道路在內的施工區照明線路和照明設施;
5)承包人自行解決施工通訊問題。
6)混凝土拌合集中系統(保證連續澆筑生產能力);
7)機械修配、材料加工等附屬企業;
8)生產、生活污水及垃圾收集的臨時環保設施(含主管部門等要求的相關措施實施等);
9)生產、生活臨時建筑物;
10)設備及材料臨時堆場。
不論本項目技術規范書工作范圍是否提及,凡涉及到本工程總承包合同范圍內的設備及材料的采購、第三方送檢、施工、安裝、調試、檔案竣工驗收和竣工驗收等相關方面的全部工作內容及相關費用均由承包人整體負責;具體招標范圍詳見技術規范書、工程量清單。
3.安全及質量目標
3.1以《風力發電工程達標投產驗收規程》(NB/T 31022)為基準,確保工程整體質量實現高水平達標投產,不發生一般及以上質量事故,高水平通過集團達標投產及標桿驗收,滿足《風電工程達標投產及標桿評價標準》(Q/GW 3ZD-ZK02)相關要求,評價結果達到“標桿現場”標準。
3.2符合招標方提供的《風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手冊》、《風電工程建設質量工藝標準化手冊》、《環保水保標準化手冊》、《天潤風電場室內裝修標準說明》、《風電工程項目檔案管理規定》相關要求。
說明:標準執行過程中,以上標準不一致時以較為嚴格的標準執行。
4.工期要求
工期總日歷天數為 208天,具體進場時間已項目通知為準。
升壓站開工時間【2024年5月6日】
升壓站完工時間【2024年10月30日】
升壓站倒送電時間【2024年11月10日】
全容量并網時間【 2024年11月30日】
重點關注:以上內容為基本施工內容,期間由于承包人或由于承包人間接原因造成的(包含不限于:協調不到位、出現問題未及時處理、找理由索要簽證等原因)工期延誤,按合同總價千分之一每天處罰,如因為此次原因造成經濟損失,按損失及影響事項進行賠償,相應罰款及賠償進度款扣除。
說明:投標方應根據項目整體工期要求,并結合自身內、外部資源配置情況,制定完善的工程建設計劃,對于項目關鍵節點應予以明確并提供保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