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峽陽江青洲七海上風電場項目EPC總承包工程66kV集電線路海纜采購及敷設招標。
公告顯示,三峽陽江青洲七海上風電場項目(以下簡稱青洲七項目)位于粵西海域陽江近海深水場址范圍內,規劃裝機容量為1000MW,場址涉海面積約165km2,場址水深范圍45m~53m,中心離岸距離約70km。風電機組發出電能擬通過66kV集電海底電纜接入青洲五、七海上風電場共建的海上換流站,升壓換流后通過1回2根±500kV海底直流電纜接入陸上集控中心。
招標范圍青洲七項目共15回集電線路,此次招標采購范圍為其中8回,招標采購范圍包含三峽陽江青洲七海上風電場項目66kV集電線路海纜及其附件采購和敷設施工、調試、試驗及驗收,66kV海纜終端及避雷器設備采購、安裝、試驗及驗收等。本次招標共分兩個標段(標段一、標段二):
標段一包括但不限于:
(1)投標人應負責工作范圍內53.644km的66kV海底光電復合電纜及其附件、彎曲限制器及中心夾具、鎧裝懸掛裝置、海纜接地、青洲七海上換流站非金屬光纜(含保護管)、光纜接續盒及附件和專用工具等設備設計、材料采購、制造、裝配、系統集成、敷設、載流量計算、工廠試驗、包裝、海纜敷設施工前的存儲和成品保護、交付、工廠監造配合等工作。
(2)投標人應負責工作范圍內66kV海底光電復合電纜及其附件、彎曲限制器及中心夾具、鎧裝懸掛裝置、海纜接地、青洲七海上換流站側非金屬光纜(含保護管)、光纜接續盒及附件和專用工具,以及敷設施工所需的各項材料等在海纜生產工廠碼頭統一進行裝船檢查,進行裝船交貨驗收。根據設備清單進行清點檢查無誤后,由投標人、招標人、監理人、業主、監造人代表辦理設備出廠驗收手續。
(3)投標人應負責工作范圍內海纜及其附件的存儲場地,接纜時間以招標人書面通知時間為準,投標人負責將余纜運輸至招標人指定地點,由投標人負責將余纜整理成盤,按招標人指示儲存。
(4)投標人應負責工作范圍內風機側66kV海纜終端設備和海纜避雷器采購、制作、運輸、安裝及驗收,投標人應委托海纜終端設備廠商制作與安裝,負責與風機廠家涉及終端底座接口及安裝空間的配合工作。
投標人負責工作范圍內青洲七海上換流站72.5kV GIS側海纜終端(含母頭)采購、制作、安裝及驗收,投標人應委托海纜終端設備廠商制作與安裝,負責與海上換流站側72.5kV GIS設備廠家涉及終端底座接口的配合工作。
66kV海纜終端設備和海纜避雷器安裝班組人員持證情況應滿足當地海事部門要求。
(5)投標人應負責工作范圍內海上換流站內72.5kV GIS側海纜終端碼頭接貨、儲存、保管、運輸至海上換流站,包括海纜終端設備及安裝所需材料上下海上換流站等工作含在合同范圍內,包含在合同總價中。
(6)投標人應負責工作范圍內海底電纜及附件設備接貨后的清點交接、損傷簽證、存放管理、檢查檢驗,以及從交貨地點至安裝現場的運輸工作。
(7)投標人根據本工程海底電纜設計路徑進行現場復測、放樣與優化、清障,完成工作范圍內66kV海底電纜及光纜的全路徑的敷埋施工,包括海底段敷埋施工、登陸風機敷設施工、登陸海上換流站敷設施工、海纜附件及保護設施安裝;投標人負責海纜敷設所有相關手續的辦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通航安全評估、水上水下活動許可證、海纜敷設路由許可等),以及辦理手續所涉及的相關專題報告的編寫和審批等相關工作均含在合同范圍內。
(8)投標人應完成工作范圍內66kV海底電纜及光纜登海上換流站施工(含J型管中心夾具和彎曲限制設備安裝)、海纜壓覆保護施工(如有)、海底電纜在海上換流站上的錨固與封堵施工、油漆修補(若有損壞),在海上換流站上橋架內的海纜敷設與固定,防火包帶纏繞及防火涂料的涂刷,海纜接地箱及接地電纜安裝施工。投標人負責因海纜及光纜敷設引起的海上換流站已安裝防火封堵裝置的拆卸、及恢復安裝,若造成防火封堵裝置的損壞,由投標人負責重新采購并修復。
(9)完成工作范圍內66kV海底電纜及光纜登風電機組的施工(含J型管中心夾具和彎曲限制設備安裝),海底電纜與66kV開關設備連接施工(含電纜終端制作及安裝施工),海底電纜在風電機組上的錨固與封堵施工,在風機上的海纜敷設與固定,防火包帶纏繞、防火涂料的涂刷,海纜接地箱及接地電纜的安裝施工。
(10)投標人負責工作范圍內66kV海纜登陸海上換流站后復合光纜至光纖接續盒或熔接盒的敷設、接地、熔接,負責光纖接續盒或熔接盒的安裝固定、接地及熔接,負責光纖接續盒或熔接盒至繼保室光纜配線架的非金屬光纜(穿管)敷設及熔接。投標人負責66kV海纜登陸風機后復合光纜至光纖接續盒或熔接盒的敷設、熔接及接地,負責光纖接續盒或熔接盒的安裝固定、接地及熔接,負責風機內轉接非金屬光纜的熔接、敷設及接地安裝(如有)。
(11)投標人應負責完成工作范圍內66kV海纜及附件安裝完成后的測試、交接試驗(包括絕緣電阻測試、光纖衰減試驗、海纜線路參數測試等),完成66kV海纜的交流耐壓試驗及試運行等工作。投標人應考慮到66kV海纜敷設后的交流耐壓試驗及其他試驗無法通過海上換流站72.5kV GIS開展的情況,自行考慮試驗工裝及試驗設備。
(12)為完成本標段所需的臨時占地(海)、海纜保護措施、運輸通道、租用碼頭及臨時建筑等所有臨時工程均由投標人自行解決。
(13)投標人根據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負責取得本合同范圍內出入施工場地的專用和臨時道路(含航運通道)的通行權,以及取得本合同范圍內工程建設所需修建場外設施的權利,相關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14)投標人應按照海事等主管部門要求或相關規范要求負責標段一和標段二施工期間,對船機設備、設施進行警戒,布設臨時航標警示系統等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15)負責海洋、海事等所有部門的協調及相關費用的繳納。
(16)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關于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管理規定。
(17)投標人負責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本標段有關的電網公司和相關職能部門書面要求的滿足電站安全運行的各類手續辦理、試驗、聯調等并承擔相關費用。
(18)投標人負責編制相關專項施工方案,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及時組織專家評審并承擔相關費用。
(19)投標人應在工程完工后,在規定期限內委托第三方完成三峽陽江青洲七海上風電場本合同工作范圍內66kV海纜路由的掃測工作或與其他標段共同委托完成青洲七66kV海纜路由的掃測工作,并取得符合海事等管理部門要求的掃測證明,及時組織相關機構開展通航核查,通過海事主管部門的專家評審并取得通航安全核查批復文件,在具備條件后由招標人協助投標人,按青洲七整個項目統一要求,將66kV海纜路由上海圖,并承擔相關費用。
(20)投標人負責本標段工作范圍內的技術方案評審、質量檢查、安全檢查等工作。
(21)投標人負責本工程合同工作范圍內的工程檔案資料整理、質量監督及整改、設備交接驗收試驗、單體調試、聯合調試、試運行、中間驗收、配合電網協調、啟動驗收、工程消缺、初步驗收、移交驗收、達標投產驗收、竣工驗收、遺留問題處理、各專項驗收、性能試驗、質保期內的質量保證服務以及滿足風電場并網運行的其他具體工作,配合水保、環保等驗收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標段二包括但不限于:
(1)投標人應負責工作范圍內64.726km的66kV海底光電復合電纜及其附件、彎曲限制器及中心夾具、鎧裝懸掛裝置、海纜接地、青洲七海上換流站非金屬光纜(含保護管)、光纜接續盒及附件和專用工具等設備設計、材料采購、制造、裝配、系統集成、敷設、載流量計算、工廠試驗、包裝、海纜敷設施工前的存儲和成品保護、交付、工廠監造配合等工作。
(2)投標人應負責工作范圍內66kV海底光電復合電纜及其附件、彎曲限制器及中心夾具、鎧裝懸掛裝置、海纜接地、青洲七海上換流站側非金屬光纜(含保護管)、光纜接續盒及附件和專用工具,以及敷設施工所需的各項材料等在海纜生產工廠碼頭統一進行裝船檢查,進行裝船交貨驗收。根據設備清單進行清點檢查無誤后,由投標人、招標人、監理人、業主、監造人代表辦理設備出廠驗收手續。
(3)投標人應負責工作范圍內海纜及其附件的存儲場地,接纜時間以招標人書面通知時間為準,投標人負責將余纜運輸至招標人指定地點,由投標人負責將余纜整理成盤,按招標人指示儲存。
(4)投標人應負責工作范圍內風機側66kV海纜終端設備和海纜避雷器采購、制作、運輸、安裝及驗收,投標人應委托海纜終端設備廠商制作與安裝,負責與風機廠家涉及終端底座接口及安裝空間的配合工作。
投標人負責工作范圍內青洲七海上換流站72.5kV GIS側海纜終端(含母頭)采購、制作、安裝及驗收,投標人應委托海纜終端設備廠商制作與安裝,負責與海上換流站側72.5kV GIS設備廠家涉及終端底座接口的配合工作。
66kV海纜終端設備和海纜避雷器安裝班組人員持證情況應滿足當地海事部門要求。
(5)投標人應負責工作范圍內海上換流站內72.5kV GIS側海纜終端碼頭接貨、儲存、保管、運輸至海上換流站,包括海纜終端設備及安裝所需材料上下海上換流站等工作含在合同范圍內,包含在合同總價中。
(6)投標人應負責工作范圍內海底電纜及附件設備接貨后的清點交接、損傷簽證、存放管理、檢查檢驗,以及從交貨地點至安裝現場的運輸工作。
(7)投標人根據本工程海底電纜設計路徑進行現場復測、放樣與優化、清障,完成工作范圍內66kV海底電纜及光纜的全路徑的敷埋施工,包括海底段敷埋施工、登陸風機敷設施工、登陸海上換流站敷設施工、海纜附件及保護設施安裝;投標人負責海纜敷設所有相關手續的辦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通航安全評估、水上水下許可證、海纜敷設路由許可等),以及辦理手續所涉及的相關專題報告的編寫和審批等相關工作均含在合同范圍內。
(8)投標人應完成工作范圍內66kV海底電纜及光纜登海上換流站施工(含J型管中心夾具和彎曲限制設備安裝)、海纜壓覆保護施工(如有)、海底電纜在海上換流站上的錨固與封堵施工、油漆修補(若有損壞),在海上換流站上橋架內的海纜敷設與固定,防火包帶纏繞及防火涂料的涂刷,海纜接地箱及接地電纜安裝施工。投標人負責因海纜及光纜敷設引起的海上換流站已安裝防火封堵裝置的拆卸、及恢復安裝,若造成防火封堵裝置的損壞,由投標人負責重新采購并修復。
(9)完成工作范圍內66kV海底電纜及光纜登風電機組的施工(含J型管中心夾具和彎曲限制設備安裝),海底電纜與66kV開關設備連接施工(含電纜終端制作及安裝施工),海底電纜在風電機組上的錨固與封堵施工,在風機上的海纜敷設與固定,防火包帶纏繞、防火涂料的涂刷,海纜接地箱及接地電纜的安裝施工。
(10)投標人負責工作范圍內66kV海纜登陸海上換流站后復合光纜至光纖接續盒或熔接盒的敷設、接地、熔接,負責光纖接續盒或熔接盒的安裝固定、接地及熔接,負責光纖接續盒或熔接盒至繼保室光纜配線架的非金屬光纜(穿管)敷設及熔接。投標人負責66kV海纜登陸風機后復合光纜至光纖接續盒或熔接盒的敷設、熔接及接地,負責光纖接續盒或熔接盒的安裝固定、接地及熔接,負責風機內轉接非金屬光纜的熔接、敷設及接地安裝(如有)。
(11)投標人應負責完成工作范圍內66kV海纜及附件安裝完成后的測試、交接試驗(包括絕緣電阻測試、光纖衰減試驗、海纜線路參數測試等),完成66kV海纜的交流耐壓試驗及試運行等工作。投標人應考慮到66kV海纜敷設后的交流耐壓試驗及其他試驗無法通過海上換流站72.5kV GIS開展的情況,自行考慮試驗工裝及試驗設備。
(12)為完成本標段所需的臨時占地(海)、海纜保護措施、運輸通道、租用碼頭及臨時建筑等所有臨時工程均由投標人自行解決。
(13)投標人根據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負責取得本合同范圍內出入施工場地的專用和臨時道路(含航運通道)的通行權,以及取得本合同范圍內工程建設所需修建場外設施的權利,相關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14)負責海洋、海事等所有部門的協調及相關費用的繳納。
(1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關于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管理規定。
(16)投標人負責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本標段有關的電網公司和相關職能部門書面要求的滿足電站安全運行的各類手續辦理、試驗、聯調等并承擔相關費用。
(17)投標人負責編制相關專項施工方案,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及時組織專家評審并承擔相關費用。
(18)投標人應在工程完工后,在規定期限內委托第三方完成三峽陽江青洲七海上風電場本合同工作范圍內66kV海纜路由的掃測工作或與其他標段共同委托完成青洲七66kV海纜路由的掃測工作,并取得符合海事等管理部門要求的掃測證明,及時組織相關機構開展通航核查,通過海事主管部門的專家評審并取得通航安全核查批復文件,在具備條件后由招標人協助投標人,按青洲七整個項目統一要求,將66kV海纜路由上海圖,并承擔相關費用。
(19)投標人負責本標段工作范圍內的技術方案評審、質量檢查、安全檢查等工作。
(20)投標人負責本工程合同范圍內的工程檔案資料整理、質量監督及整改、設備交接驗收試驗、單體調試、聯合調試、試運行、中間驗收、配合電網協調、啟動驗收、工程消缺、初步驗收、移交驗收、達標投產驗收、竣工驗收、遺留問題處理、各專項驗收、性能試驗、質保期內的質量保證服務以及滿足風電場并網運行的其他具體工作,配合水保、環保等驗收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工期要求(各標段相同):暫定全部4回路66kV海纜2025年5月31日前生產完成。暫定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所有海纜敷設工作,具體時間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海纜敷設施工進度需滿足現場施工要求。
其他:投標人可同時投標2個標段,同一投標人允許同時中2個標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