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運達股份官網發布洞頭2號海上風電項目、蒼南6號海上風電項目招標公告。
蒼南6號海上風電項目:
公告顯示,蒼南6號海上風電項目位于浙江省溫州市蒼南縣海域,擬安裝14臺單機容量15MW風電機組,規劃裝機容量210MW,遠期規劃擴容至310MW。場址呈不規則多邊形,東西長約10km,南北寬約2.0km-3.7km,場區面積約23.8km2,場區中心離岸直線距離約39km,水深26.4~31.2m。該項目新建一座220kV海上升壓站。根據風電場區域布置,該階段初擬考慮的送出接入方案如下:風電場所發電能匯集至海上升壓站,經主變升壓至220kV后通過1回 220kV海纜接至220kV陸上集控中心。該工程以1回電纜進線匯集至陸上集控中心220kV母線,采用單母線接線,匯集后最終通過1回220kV線路接入系統變電站。接入系統方案由接入系統設計單位進行專項設計,最終方案根據系統設計單位報告及審查意見確定。
招標范圍:此次招標工程為蒼南6號海上風電項目EPC總承包,共1個標段,項目規劃裝機容量210MW,遠期擴容至310MW,此次招標場區容量為210MW。該工程為交鑰匙工程,即便在招標范圍內未列明的工作,但實際證明是確保項目投產運行、竣工所必須的工作,則仍屬于本次招標范圍。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全部風機基礎、風機安裝、66kV集電線路、海上升壓站(容量210MW,包括海上升壓站內所有工作內容)、陸上集控中心(容量210MW,包括陸上集控中心所有工作內容)、風力發電機組及其附屬設備(含塔筒)、220kV海纜(海上升壓站至陸上集控中心段所有工作內容)、登陸點至陸上集控中心220 kV陸上電纜(包括本項目220 kV陸上電纜所有工作內容)等勘察設計直至竣工驗收移交的所有工作和手續(含項目初步設計及所有專題報告、文件等編制、評審,費用包含在總價內);包含全部勘察設計、設備和材料采購、設備和材料催交、運輸及儲存,工程施工準備及施工、檢查、驗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質檢、電網、軍事等)及相關手續辦理(包含但不限于水上水下施工許可證、海纜施工許可、施工許可證、施工期航標及永久航標工程由承包人負責辦理并承擔費用,本標段所需通航安全警戒、警示等船機設備、設施的設置與管理維護由承包人負責并承擔費用,并須滿足海事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保修;設備安裝及調試(含單體調試及系統聯調)、發、送、變電系統試運行、消缺;檔案管理、性能質量檢測、工程驗收、移交生產、機組通過240小時試運行驗收、專項驗收及竣工驗收;同時也包括所有工程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和人員培訓等;負責取得項目其他手續的相關書面批復,并按本合同履行完所有義務等。其他手續辦理以暫估價計列。承包人應對項目的工期、質量、安全、環保、信息、協調及費用等負總責。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1)該工程全部EPC設計及詳細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海上升壓站、海上風機平臺及基礎、海上集電線路、海上升壓站至登陸點海纜敷設工程、陸上集控中心、登陸點至集控中心線路工程、陸上集控中心場內外道路、陸上集控中心開挖及支護場平工程、220kV送出線路及間隔擴建、基礎試樁、設備技術規范書、材料清單、工程量清單、施工圖預算、施工圖設計階段的地勘、測量、設計、計算書、竣工圖編制;安全、消防設施設計專篇編制;水土保持及環境保護施工設計;進行施工圖技術交底、完成浙江省建設相關部門施工圖審查工作及現場設計技術服務;
(2)海上風電場(含海上升壓站)全部土建工程及安裝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海上風機平臺及基礎施工、海上升壓站平臺及基礎施工(平臺上包括各類設備基礎及房屋建筑)、海上風機及塔筒運輸及安裝施工、海上升壓站全部設備安裝施工、海纜工程施工。勞動安全與職業衛生工程、安全監測工程、消防設施及交通、供水、供電、臨時視頻監控、通信等其他輔助工程施工,風機基礎結構安全監測工程、風電場航標工程(含施工期臨時航標及政府相關設備的拆除),施工期海上通航安全警戒服務。
(3)海上風電場、海上升壓站和陸上集控中心全部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包括但不限于:風力發電機組及其附屬設備(含塔筒)、海纜及其附件、電纜及其附件、光纜及其附件等所有材料,由EPC總承包人采購、系統集成、試驗、調試、監造、催交、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滿足大部件風機成套設備及塔筒的高速道路到項目附近碼頭運輸道路通信、管網等設施清障及路橋加固改造、碼頭改造和維護措施費,鄉鎮鋪裝道路押金等,海上風機、塔筒海上運輸產生的手續等費用,負責對塔筒、風機各規格批次的錨栓、連接螺栓進行現場抽檢(其他設備材料),并取得合格試驗報告等。
海上升壓站所有設備,66kV設備、主控室二次通信設備、220kV設備(主變、GIS戶外布置)及其附件、66kV母線橋、66kV配電裝置、動態無功補償成套裝置、全站防雷及設備接地(包括電氣設備、設備支架、構架和輔助裝置的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和防雷接地)、全站電纜及電纜防火封堵、控制室、電氣二次部分、通訊及遠動系統、控制及直流系統、站用電系統、風功率預測系統、10kV備用電源、火災報警系統、全站照明、供暖、通風及空調設備、安裝、系統集成、試驗、調試、監造、催交、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等,包括單體、聯調及整套啟動調試,全部設備和材料卸車、驗收、保管及二次搬運等。
(4)集控中心全部土建施工及安裝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集控中心內全部建筑物施工、所有設備基礎、集控中心進站道路、集控中心場平土石方工程、站內總圖道路、圍墻、大門、集控中心所有的設備安裝施工、局部綠化、水土保持及環境保護工程、防洪、檢修道路、給排水等,送出工程,登陸點至集控中心220KV線路工程、陸上集控中心內建筑物及設備基礎、集控中心防洪設施,接地,線纜溝,護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環境保護工程(擋墻、排水溝、植被恢復、綠化等)等所有需要進行配套的土建工作;交通運輸條件中鄉村道路改造問題,由投標人現場考察確定是否需要改造并承擔相關費用。應按照發包人要求的《風電場220kV升壓站裝修標準》對集控中心站內部進行裝修,裝修方案需通過發包人確認,并配置辦公及生活家具滿足發包人拎包入住要求。
(5)按照發包人要求完成施工期、運行期施工場區(包含升壓站)內所需標識標牌、宣傳標語、工器具、備品備件等,詳見技術規范書附件。
(6)相關手續辦理,且必須滿足發包人工程項目手續的完整性,承包人承擔缺失條目的相關完成辦理費用,承包人投標時應充分考慮手續的齊全完整性。
(7)本項目的工程移交生產驗收節點是風電場全部風電機組具備并網發電的條件并實現安全無故障連續并網運行240h(發生異常或故障設備運行時間重新計算),同時應滿足《風力發電工程施工與驗收規范(GB/T51121-2015)》的試運行規定中關于工程移交生產驗收應具備的條件。如建設期頒布最新標準、規范、規定等,按最新文件政策執行。
投標人于工程建設期內使用的所有設備、材料應保證滿足當地電網的技術標準及要求。
招標文件中未列出但對于本項目實現全容量移交生產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設備、材料及服務等,也應由承包人提供,其費用包括在總價中。
蒼南6號海上風電項目規劃裝機容量210MW,遠期擴容至310MW,本次招標場區容量為210MW,要求投標方案內容除本期210MW方案外,另考慮增加100MW擴容海上升壓站方案(考慮擴容海上升壓站建設方案參與技術評標不參與報價評標)。
計劃工期:建設總工期為365日歷天。全容量并網發電工期為365日歷天。開工日期暫定為2025年01月01日,全部機組并網發電日期為2025年12月31日。(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下達的開工令為準)。
洞頭2號海上風電項目:
公告顯示,洞頭2號海上風電項目位于溫州市洞頭區東南部海域,擬安裝14臺單機容量15MW風電機組,規劃裝機容量210MW,場址呈四邊形,東西長約12.5km,南北寬約2.2km,場區面積約24km2,場區中心離岸直線距離約47km,水深22~27m。該項目新建一座220kV海上升壓站。根據風電場區域布置,該階段初擬考慮的送出接入方案如下:風電場所發電能匯集至海上升壓站,經主變升壓至220kV后通過1回 220kV海纜接至220kV陸上集控中心。該工程以1回電纜進線匯集至陸上集控中心220kV母線,采用單母線接線,匯集后最終通過1回220kV線路接入系統變電站。接入系統方案由接入系統設計單位進行專項設計,最終方案根據系統設計單位報告及審查意見確定。
招標范圍:此次招標工程為洞頭2號海上風電項目EPC總承包,共1個標段,該工程為交鑰匙工程,即便在招標范圍內未列明的工作,但實際證明是確保項目投產運行、竣工所必須的工作,則仍屬于本次招標范圍。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該項目全部風機基礎、風機安裝、66kV集電線路、海上升壓站(容量210MW,包括海上升壓站內所有工作內容)、陸上集控中心(容量210MW,包括陸上集控中心所有工作內容)、風力發電機組及其附屬設備(含塔筒)、220kV海纜(海上升壓站至陸上集控中心段所有工作內容)、登陸點至陸上集控中心220 kV陸上電纜(包括本項目220 kV陸上電纜所有工作內容)等勘察設計直至竣工驗收移交的所有工作和手續(含項目初步設計及所有專題報告、文件等編制、評審,費用包含在總價內);包含全部勘察設計、設備和材料采購、設備和材料催交、運輸及儲存,工程施工準備及施工、檢查、驗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質檢、電網、軍事等)及相關手續辦理(包含但不限于水上水下施工許可證、海纜施工許可、施工許可證、施工期航標及永久航標工程由承包人負責辦理并承擔費用,本標段所需通航安全警戒、警示等船機設備、設施的設置與管理維護由承包人負責并承擔費用,并須滿足海事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保修;設備安裝及調試(含單體調試及系統聯調)、發、送、變電系統試運行、消缺;檔案管理、性能質量檢測、工程驗收、移交生產、機組通過240小時試運行驗收、專項驗收及竣工驗收;同時也包括所有工程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和人員培訓等;負責取得項目其他手續的相關書面批復,并按本合同履行完所有義務等。其他手續辦理以暫估價計列。承包人應對項目的工期、質量、安全、環保、信息、協調及費用等負總責。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1)該工程全部EPC設計及詳細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海上升壓站、海上風機平臺及基礎、海上集電線路、海上升壓站至登陸點海纜敷設工程、陸上集控中心、登陸點至集控中心線路工程、陸上集控中心場內外道路、陸上集控中心開挖及支護場平工程、220kV送出線路及間隔擴建、基礎試樁、設備技術規范書、材料清單、工程量清單、施工圖預算、施工圖設計階段的地勘、測量、設計、計算書、竣工圖編制;安全、消防設施設計專篇編制;水土保持及環境保護施工設計;進行施工圖技術交底、完成浙江省建設相關部門施工圖審查工作及現場設計技術服務;
(2)海上風電場(含海上升壓站)全部土建工程及安裝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海上風機平臺及基礎施工、海上升壓站平臺及基礎施工(平臺上包括各類設備基礎及房屋建筑)、海上風機及塔筒運輸及安裝施工、海上升壓站全部設備安裝施工、海纜工程施工。勞動安全與職業衛生工程、安全監測工程、消防設施及交通、供水、供電、臨時視頻監控、通信等其他輔助工程施工,風機基礎結構安全監測工程、風電場航標工程(含施工期臨時航標及政府相關設備的拆除),施工期海上通航安全警戒服務。
(3)海上風電場、海上升壓站和陸上集控中心全部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包括但不限于:風力發電機組及其附屬設備(含塔筒)、海纜及其附件、電纜及其附件、光纜及其附件等所有材料,由EPC總承包人采購、系統集成、試驗、調試、監造、催交、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滿足大部件風機成套設備及塔筒的高速道路到項目附近碼頭運輸道路通信、管網等設施清障及路橋加固改造、碼頭改造和維護措施費,鄉鎮鋪裝道路押金等,海上風機、塔筒海上運輸產生的手續等費用,負責對塔筒、風機各規格批次的錨栓、連接螺栓進行現場抽檢(其他設備材料),并取得合格試驗報告等。
海上升壓站所有設備,66kV設備、主控室二次通信設備、220kV設備(主變、GIS戶外布置)及其附件、66kV母線橋、66kV配電裝置、動態無功補償成套裝置、全站防雷及設備接地(包括電氣設備、設備支架、構架和輔助裝置的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和防雷接地)、全站電纜及電纜防火封堵、控制室、電氣二次部分、通訊及遠動系統、控制及直流系統、站用電系統、風功率預測系統、10kV備用電源、火災報警系統、全站照明、供暖、通風及空調設備、安裝、系統集成、試驗、調試、監造、催交、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等,包括單體、聯調及整套啟動調試,全部設備和材料卸車、驗收、保管及二次搬運等。
(4)集控中心全部土建施工及安裝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集控中心內全部建筑物施工、所有設備基礎、集控中心進站道路、集控中心場平土石方工程、站內總圖道路、圍墻、大門、集控中心所有的設備安裝施工、局部綠化、水土保持及環境保護工程、防洪、檢修道路、給排水等,送出工程,登陸點至集控中心220KV線路工程、陸上集控中心內建筑物及設備基礎、集控中心防洪設施,接地,線纜溝,護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環境保護工程(擋墻、排水溝、植被恢復、綠化等)等所有需要進行配套的土建工作;交通運輸條件中鄉村道路改造問題,由投標人現場考察確定是否需要改造并承擔相關費用。應按照發包人要求的《風電場220kV升壓站裝修標準》對集控中心站內部進行裝修,裝修方案需通過發包人確認,并配置辦公及生活家具滿足發包人拎包入住要求。
(5)按照發包人要求完成施工期、運行期施工場區(包含升壓站)內所需標識標牌、宣傳標語、工器具、備品備件等,詳見技術規范書附件。
(6)相關手續辦理,且必須滿足發包人工程項目手續的完整性,承包人承擔缺失條目的相關完成辦理費用,承包人投標時應充分考慮手續的齊全完整性。
(7)本項目的工程移交生產驗收節點是風電場全部風電機組具備并網發電的條件并實現安全無故障連續并網運行240h(發生異常或故障設備運行時間重新計算),同時應滿足《風力發電工程施工與驗收規范(GB/T51121-2015)》的試運行規定中關于工程移交生產驗收應具備的條件。如建設期頒布最新標準、規范、規定等,按最新文件政策執行。
投標人于工程建設期內使用的所有設備、材料應保證滿足當地電網的技術標準及要求。
招標文件中未列出但對于本項目實現全容量移交生產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設備、材料及服務等,也應由承包人提供,其費用包括在總價中。
計劃工期:建設總工期為365日歷天。全容量并網發電工期為365日歷天。開工日期暫定為2025年01月01日,全部機組并網發電日期為2025年12月31日。(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下達的開工令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