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華電酉陽轎子頂、大風堡、李家蓋風電項目11.52萬風力發(fā)電機組(含塔架)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CHDTDZ046/16-ZJ-004)
一、招標條件
華電集團新能源產業(yè)相關項目重慶華電酉陽轎子頂、大風堡、李家蓋風電項目11.52萬風力發(fā)電機組(含塔架)項目已批準,招標人為華電酉陽縣新能源有限公司,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地址:重慶市酉陽縣。
2.2項目規(guī)模:11.52萬千瓦。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項目風機和塔架設備的供貨日期暫定為2025年3月至2025年9月,具體以項目實際需求為準。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1)11.52萬風力發(fā)電機組(含塔架)采購(CHDTDZ046/16-ZJ-00401):重慶華電酉陽轎子頂5.01萬千瓦、大風堡3.51萬千瓦分散式、李家蓋3萬千瓦風電項目3個項目的風力發(fā)電機組(含塔架)采購,容量合計11.52萬千瓦。主要包括:
1).風電機組及其附屬設備采購(含塔架、錨栓、錨板等),轎子頂項目招標容量暫按50.1MW計、大風堡項目招標容量暫按35.1MW計、李家蓋項目招標容量暫30MW計,允許混裝,各項目風機臺數(shù)不得超過招標文件對應項目給定機位數(shù)量,各項目投標容量與對應項目招標容量的差值不得大于投標方案中所投機型的最小單機容量,單機容量≥5MW;
2).風電機組及其附屬設備的運輸工作,包括場外道路的新建、改擴建、空障遷改及恢復、運輸、二次及以上轉運、運輸手續(xù)辦理、牽引、協(xié)調、保障運輸措施等,以及場內道路至各機位點車板交貨的運輸工作;
3).風電機組及其附屬設備的技術服務,包括指導安裝、調試、技術培訓、5年質保運維、售后服務等相關的技術服務。
4).風電機組科技創(chuàng)新的實施工作,包括依托本次招標項目至少完成1項科技創(chuàng)新項目立項申報、實施、成果發(fā)布、驗收及結題等一系列工作。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1.52萬風力發(fā)電機組(含塔架)采購】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tài),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yè)執(zhí)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wǎng)站(.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
(2)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4)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5)在最近3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較大及以上事故的,負有主要及以上事故責任的(以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在投標截止日期前,在同類工程中發(fā)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關部門事故調查責任認定的,視同在事故中負同等及以上責任。
8.所投機型必須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或國外先進的技術轉讓,必須具備高、低電壓穿越能力,應提供國家權威機構出具的投標機組高、低電壓穿越能力測試報告或高、低電壓穿越能力評估報告,如投標時暫時不能提供高、低電壓穿越能力測試報告或高、低電壓穿越能力評估報告,必須承諾在項目并網(wǎng)前取得并提供,因此耽誤項目并網(wǎng),產生的電量損失費用由投標人賠付;必須具備并網(wǎng)能力,能通過所有相關的并網(wǎng)檢測。
9.投標機型應按照《GB/T 35792—2018風力發(fā)電機組合格測試及認證》進行了型式認證,認證工作應由國家認證認可主管部門批準的認證機構進行,投標人應提供相應型式認證證書;如暫時不能提供投標機型的型式認證,必須承諾在項目并網(wǎng)前取得并提供,因此耽誤項目并網(wǎng),產生的電量損失費用由投標人賠付;投標時暫不能提供投標機型型式認證的,必須在投標時提供符合相關要求投標機型的設計認證。
10.投標人應至少具有200臺5MW及以上的風電機組合同業(yè)績;具有與所投機型容量相同的風電機組投運業(yè)績。
投標業(yè)績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合同業(yè)績提供以下第(1)項,投運業(yè)績提供以下第(2)項):
(1)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供貨范圍頁或清單頁、主要技術要求(參數(shù))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yè)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2)業(yè)主單位蓋章的投運證明性材料掃描件:投運證明,或竣工驗收證明,或并網(wǎng)證明,或其他能證明已投運的材料。
11.招標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連續(xù)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13.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