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東方電氣:海外監管公告 - 關於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股票復牌的提示性公告
時間:2017年03月27日 08:36:31 中財網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
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
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
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海外監管公告
關於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股票復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作出。
茲載列東方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
登之《關於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股票復牌的提示性公告》,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東方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龔丹
公司秘書
中國.四川.成都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東方電氣股吧,本公司董事如下:
董事:鄒磊、張曉侖、黃偉、朱元巢及張繼烈
獨立非執行董事:陳章武、谷大可及徐海和
證券代碼:600875 證券簡稱:東方電氣公告編號:臨2017-【】600875 證券簡稱:東方電氣公告編號:臨2017-【】
東方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股票復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東方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股份公司”)于2016年12
月9日接公司控股股東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集團公司
”)通
知東方電氣股吧,集團公司正在籌劃重大事項,該重大事項有可能涉及股份公司發行
A股股份
購買集團公司資產事宜,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當日申請緊急停牌,同時公司股
票自2016年12月9日起連續停牌,并于2016年12月9日發布了《東方電氣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事項停牌公告》(臨2016-030)。公司于
2016年12月15日發布的《重大
事項停牌進展公告》(公告編號:臨
2016-032)確認上述重大事項構成了公司發
行股份購買資產,公司股票自
2016年12月9日起預計停牌不超過一個月。公司于
2017年1月6日發布了《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繼續停牌暨停牌進展公告》(公告編號:
臨2017-001),因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涉及資產范圍較廣、相關事項較復
雜,公司股票自
2017年1月9日起繼續停牌不超過一個月。公司于
2017年1月20日
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申請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繼續
停牌的議案》,決定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自
2017年2月9日開市
起繼續停牌,預計停牌時間不超過一個月,并于2017年2月8日發布了《發行股份
購買資產繼續停牌公告》(臨2017-006)。
2017年3月7日,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
及其摘要的議案》等相關議
案,并于
2017年3月8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了相關公告。根據有關監管要
求,上海證券交易所需對公司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相關文件進行事后審核,公
司股票自2017年3月8日起將繼續停牌。
2017年3月16日,公司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關于對東方
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預案信息披露的問詢函》(上證
公函[2017]0282號)后,即組織相關各方根據《問詢函》的相關要求吊車公司,對《問詢
函》所涉及相關事項進行回復,并對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預案及預案摘要進行了修
訂及補充,有關回復及相關文件的修訂詳見公司
年3月16日,公司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關于對東方
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預案信息披露的問詢函》(上證
公函[2017]0282號)后,即組織相關各方根據《問詢函》的相關要求,對《問詢
函》所涉及相關事項進行回復吊車,并對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預案及預案摘要進行了修
訂及補充,有關回復及相關文件的修訂詳見公司于
2017年3月28日在上海證券交
易所網站()刊登的相關公告。
經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將于
2017年3月28日開市起復牌交易。
公司所有公開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體《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及
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為準。
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東方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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