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公安局迎澤分局迎澤派出所聯合社區、應急管理部門,在青年路并州西街口拆除了一臺有安全隱患的空調外機。附近居民們紛紛感嘆道,“這下可是心安了,出門也踏實了。”
目前,越來越多高層住戶選擇安裝空調,但對空調外機的安裝位置、安裝質量以及可能造成的隱患少有關心。8月24日,山西晚報記者請警方盤點相關警情,給廣大市民提個醒。
狀況一:空調外機安裝在公共平臺,引發糾紛怎么處理?
張甲、張乙是某住宅小區A棟六樓的兩戶業主,秦某則住在與A棟相鄰的B棟7樓。A棟和B棟之間有一個公共平臺。裝修房屋的時候,秦某購買空調安裝時,才發現當初開發商預留的放置空調外機的位置太小,根本沒法安裝,于是,秦某把空調外機安裝在了A棟和B棟之間的公共平臺上。
“白天還好,到了晚上夜深人靜,空調外機的噪音就特別明顯。而且,公共平臺突然多了個大家伙,采光和通風都受影響。”張甲稱自己和張乙多次找秦某和物業協商。對此吊裝空調,秦某認為自己是不得已才把空調外機安裝到公共平臺的,而且現在機子已經安裝完畢,他也“無能為力”。此后,“劍拔弩張”的雙方鬧上了法庭。最終,法院判決秦某將公共平臺上的空調外機拆除。
警方提醒: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相鄰關系糾紛。秦某作為不動產權利人,其權利的行使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秦某放置空調外機的位置系公共部位,并非開發商預留的空調外機位。而且,根據國家關于家用空調器安裝規范,空調額定制冷量大于4.5KW的,其室外機距離對方門窗的距離應大于4米。本案中,秦某家空調的制冷量為15KW,但其距離對方門窗僅為2.82米,故秦某安裝的空調外機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對張甲、張乙家造成影響和妨礙。現張甲、張乙要求秦某排除妨礙,拆除安裝在相鄰平臺上的空調外機的訴訟請求,于法有據,法院予以支持。
狀況二:空調外機安裝過程中出事故,誰該負主要責任?
這是此前發生在外省的一起令人心悸的事件。因為夏季氣溫炎熱,家住19樓的租戶請了三位工人為房屋安裝空調,安裝工人在吊裝空調外機時,外機不慎掉落,造成行人重傷死亡。之后,租戶被警方控制。
那么在空調外機傷人事件中,主要責任通常是怎樣認定的呢?
采訪中,山西晚報記者了解得到,如果安裝空調外機的工人是租戶自己雇用的,那么根據有關法律規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如果租戶自己雇用工人來安裝空調,那么一旦出現意外狀況,租戶就應當承擔主要賠償責任。
如果工人是空調廠商雇用來安裝空調的,那么,空調廠商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工人是勞務公司派遣過來負責安裝空調的,那么,勞務公司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需要強調的是,假如19樓租戶在安裝空調外機時,在樓下商業大街處已經設置了安全警戒標志,限制行人從該區域通過,這種情況下如果有行人不聽從指示,任意為之,那么行人也需要負一定的責任。
狀況三:空調外機安裝之后被風吹落,責任怎么算?
不久前,陳某家外墻懸掛的空調外機,在大風天氣中掉落,正巧砸在了王某停在樓下的車上。事情發生后,雙方因為責任認定問題爭執不下。最終,法院給出的判決結果是,陳某承擔本案60%的責任,王某自行承擔40%的責任。這是因為王某的車停在了不該停的地方吊車,因此他需要負一定的責任。
山西晚報記者了解到,在類似情況中,如果意外事件發生在空調外機安裝后,通常空調廠商以及安裝方可以排除責任。當然還必須有個時間限制,就是超出了空調的保修期,這樣這兩方才可以免除責任。那么,剩下的主要就是住戶的責任了。根據《民法典》第1253條規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也就是說,空調的管理人、所有人如果拿不出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就需要賠償受害人的損失。至于陳某提出的“大風”天氣的原因,通常會被法院認定為誘因。作為空調外機的主人,陳某沒有對自己的懸掛物盡到充分管理、更換的責任,這種管理責任就包括了謹慎安裝和定期檢查。因為沒有做到定期檢查更換,導致了空調外機在大風的作用下而墜落,所以陳某對這件事負有主要賠償責任。除非,陳某能夠證明空調外機的墜落是別人的責任而導致的,就可以免除主要賠償責任。
值得一提的是,作為有物業管理部門的住宅區,發生類似情況,物業管理部門負有一定的提醒責任。但如果物業管理部門已經盡到了提醒的責任,但是住戶沒有聽從,那么物業管理部門可以不用負責任。
狀況四:什么情況下,住戶可以免于責任?
李某家住某高檔小區的三層。幾年前,一場大雪過后,李某家的空調外機從機架上墜落,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經查,李某家的空調外機安裝僅僅半年時間,正處于保修期內。
事情發生后,李某馬上聯系了空調廠商,廠商來調查之后,發現空調的安裝牢固,并沒有出現安裝問題。空調外機之所以會墜落,是因為當天晚上的雪太大了,大雪壓斷了空調外架。像這種情況是由于空調遇到了不可抗拒力,這種力包括臺風、暴雪等外力導致支架超過了所能承受的力造成斷裂。假如這種情況下發生了意外事故,住戶可以免除責任。
由此可見,住戶對風吹落空調外機的事件是否需要負責任吊裝空調,主要是看空調外機是否屬年久失修、螺絲松動,存在安全隱患。如果存在以上的安全隱患,住戶要及時檢查更換,物業管理部門也要經常檢查吊車,提醒住戶做好更換工作。排除了這些人為可能導致的因素之外,屬于自然力所導致的事故,住戶就可以免于責任。
警方提醒
安裝空調外機時
三個安全隱患務必留意
在安裝空調外機時,如果沒有考慮到日后會產生的問題,就會出現各種讓人郁悶的麻煩事,所以一定要杜絕下列安全隱患。
隱患一:空調支架超齡服役
許多空調外機都是放在支架上面的,空調支架一般采用三種材料:薄型鋼、角鋼、不銹鋼。這三種材料中,不銹鋼最耐用,其次是角鋼,最后才是薄型鋼。許多人家中采用角鋼的空調外機支架,最好是十年更換一次,而如果采用的是薄型鋼,一般的使用年限是五年。住戶應該定期更換空調外機支架,以免讓空調外機成為“高空炸彈”。
隱患二:空調外機亂安裝
在許多小區中,常常會看見亂七八糟的空調外機安裝,這一方面影響了整個樓層的外觀,另一個方面也容易導致鄰里之間的矛盾。例如出現外機安裝在別人家臥室的上方,晚上空調工作時,就會出現噪音影響到別人的睡眠等。
隱患三:空調外機雨篷的不合理安裝
其實空調外機雨篷的安裝是沒有必要的。通常一般的空調外機都是具有防水功能的,安裝上雨篷之后,會影響空調外機的散熱效果,對空調外機的工作運行非常不好,特別是在夏季高溫的時候,更是一個比較大的影響。此外,外裝空調機雨篷的安全隱患較多,較容易在大風天氣脫落,造成意外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