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近日發布《關于推進2021年度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工作是吊車出租的通知》。
《通知》要求,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應充分挖掘和釋放生產側、消費側調節潛力,重點通過引導用戶積極性,最大化調動(或發揮)負荷側調節響應能力,加強源網荷儲多向互動;電力多能互補項目應強化電源側靈活調節作用,在不降低存量電源參與系統調節能力是吊車出租的前提下,重點通過挖掘配套電源是吊車出租的調峰潛力,激發存量電源調節積極性與潛力,優化配置增量調節性電源或儲能,進而實現各類電源互濟互補。
《通知》指出,在合理范圍內,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可通過組織虛擬電廠等一體化聚合模式參與電網運行和市場交易,力求物理界面與調控關系清晰,劃出與大電網的物理分界面;電力多能互補項目應就近、打捆,項目布局宜相對集中,與電力系統的連接方式簡單清晰,以此充分發揮規模化開發優勢、有效銜接各類電源建設進度、實現各類電源出力特性內部互補。
《通知》要求,按照“優化存量資源配置,擴大優質增量供給”的原則,優先實施存量燃煤自備電廠電量替代、風光水火(儲)一體化提升,“量入而出”適度就近打捆新能源。按照“先試點,再推廣”的節奏,2021年度各省(區、市)試點開展的“一體化”項目增量電源并網容量應在本省(區、市)電力規劃、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內統籌平衡,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再擴大推進規模。
優先推進鄉村振興項目。發揮能源行業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作用,優先考慮并重點推進相關脫貧地區“一體化”項目。
鼓勵重大創新示范。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應在確保安全前提下,以需求為導向,優先考慮含光熱發電,氫能制輸儲用,梯級電站儲能、抽水蓄能、電化學儲能、壓縮空氣儲能、飛輪儲能等新型儲能示范的“一體化”項目。積極鼓勵“一體化”項目在規劃、建設、運行各個階段實現統籌管理,充分發揮虛擬電廠調節作用,積極推進一體化智慧聯合調控,系統集成管理體制和商業模式。
《通知》提出,統籌推動開工建設。“一體化”項目投資主體應按照國家關于項目開工管理的要求,落實項目開工建設條件和質監注冊后再行施工,確保項目建設運行環保、安全和項目質量效益,并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和技術標準進行項目驗收。“一體化”項目的設計、施工、安裝和監理等工作應根據項目特征由國家規定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項目采用的關鍵設備應符合國家相應產品準入標準和檢測認證要求。
細化并網運行管理。“一體化”項目并網應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技術標準,滿足電網安全、穩定運行要求。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應會同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組織電網企業并征求發電企業、第三方主體等意見,細化“一體化”項目并網標準、流程、時限等相關細則,確保項目并網運行規范有序。對于滿足并網要求的“一體化”項目,由電網企業予以并網;對于尚不滿足并網要求的“一體化”項目,電網企業應提出具體要求,具備條件后予以并網。“一體化”項目業主應與電網企業協商約定并網運行管理權利和義務,接受相應電力調度機構統一調度。“一體化”項目應根據系統運行需要和自身情況,響應電力調度機構調節指令,提供電力輔助服務并獲得相應補償,在緊急情況下可作為地區應急電源,為地區電網提供必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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