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企業導報山西頻道:2020年 11月10日長治市獲得第六屆“全國文明城市”的榮譽稱號!但,在長治市上黨區卻驚現“出租車十年不打表” 的現象,這究竟是怎么回事?本網工作人員進行了走訪、了解。
2021年7月27日下午4點左右,本網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工作人員)以要到蔭城鎮交警中隊辦事為由,在長治市上黨區打乘了一輛出租車。
司機訴:不打表的苦衷
剛上車司機說:30元啊,不打表啊!工作人員向司機問道:為什么不打表啊,你們就不怕查處嗎?司機又說道:不打表違規我們都知道,但是打表跑我們掙的就少了不劃算。不瞞你長治縣吊車出租,我的計價器已經十多年沒有用過了,根本就不能用。另外我們現在執行的收費標準都是十幾年前的,起步價4元而后每公里1元。如果按市里出租車收費標準跑的話,我們就可以打表(起步價6元,而后跑每公里2元)。今年年初我們還交了300元調價費吊車出租,但事至今日仍然杳無音訊。此外,上黨區不大卻有2個出租車公司(鑫源出租車中心和交通出租車公司)179輛出租車,目前還是報廢了30多輛,不然的話更不好跑。在車上吊車,工作人員在服務監督卡上發現:出租車司機名叫原強兵,隸屬于上黨區鑫源出租車中心,從業資格證號:6183617。20分鐘左右工作人員到達目的地,支付30元費用后工作人員下車離開。
出租車不打表,上黨區客運辦這樣解釋
29日上午11時30分左右,工作人員就此事件撥打了長治市上黨區客運辦電話(0355-8289087)進行了咨詢。電話里客運辦一位姓秦的人員說:不打表的事情存在,一般出現在拼車的情況下長治縣吊車出租,而不打表的時間沒有十多年那么長。關于司機不打表,我們隨后會進行處罰。但是,針對司機收費標準的情況,我們最近正在研究調價。
根據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第八款明確規定巡游出租汽車不得議價。第四十七條又規定,巡游出租汽車如有議價,不按照規定使用計程計價設備、違規收費行為的,可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出租車既是城市文明的名片,又是城市文明的窗口。據了解長治市不僅是“全國文明城市”,而且還是“全國優秀旅游城市”。工作人員納悶的是,長治市上黨區多年存在出租車不打表的行為,怎樣就成為了“全國文明城市”、“全國優秀旅游城市”?而消費者到在長治旅游、出差,的消費權益又有誰來保護呢?
針對此事件,我們將繼續予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