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報料
在陜西黃陵縣城外5公里左右發生車禍,拖車吊車施救費用共5000元,“被燒了”
求證對象
黃陵縣交警大隊、黃陵縣金鑫大眾汽車修理廠、個體經營吊車老板、黃陵縣物價局
調查結論
事發地距黃陵縣城不足10公里;拖吊費用與現行標準不符;是否屬亂收費尚待調查
前天下午,華西都市網上一條名為“陜西黃陵縣交通事故天價施救費”的帖子引來眾多關注。帖中稱,1月29日中午,一輛川A牌照的轎車在陜西省黃陵縣境內發生事故,車輛側翻進路邊溝中。交警抵達現場后,聯系了吊車和拖車前來施救。車輛吊起后被拖往距離5公里左右的黃陵縣城,吊車和拖車分別收取了3500元和1500元的施救費用。
難度不大的施救,距離不遠的拖行,竟收取總共5000元的費用,車主對此提出了質疑。昨日,華西都市報(微博)記者對此事進行了求證——當事人講
陜西黃陵翻車施救費遭“燒”
昨日上午,華西都市報記者聯系到了網帖中的當事車主,四川綿陽的楊先生。他人還在黃陵縣,守著修車。
楊先生講精河縣吊車出租,今年春節,他和家人一起自駕從綿陽到陜西黃陵縣探親。前天中午12點左右,他駕車從店頭鎮前往黃陵縣城途中,車輛不慎側翻到路邊溝中,“出事的地方離縣城已經很近了,可能就5公里左右。”車上人員都沒受傷,楊先生馬上報警。約半小時后,交警抵達現場,并聯系了吊車和拖車前來施救。
車子吊出溝后,被拖往黃陵縣城一個停車場。但隨后談到施救費用時,楊先生大吃一驚,“拖車跟我要1500元,吊車更高,要3500元。”楊先生當即提出質疑,“但他們說是按照物價部門的標準收的,我不知道這個標準,也沒法爭辯。”
修車心切,楊先生按對方要求交了5000元。下午上網一查,發覺“自己被‘燒’了”。各方回應
當地交警:事發地距縣城不足10公里
昨天,華西都市報記者聯系黃陵縣交警大隊求證。
據該縣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心警官朱軍介紹,事故發生在店頭鎮到黃陵縣之間的普通鄉村道路上,事發地距黃陵縣城不足10公里,事故因冰雪天氣路滑,操作失誤所致,事故處理清障時間在1小時左右。朱軍說精河縣吊車出租,是交警出面聯系了拖車和吊車施救,但施救費用是由當事雙方協商決定,與交警無關。
拖車公司:我搞不清楚,我不是老板
昨日下午,楊先生拿到了面額分別為1500元和3500元的施救收費發票。施救的拖車來自黃陵縣金鑫大眾汽車修理廠,出面收錢的人名叫張延龍。吊車則是個體經營吊車公司,老板名叫王剛虎。昨日下午,記者電話采訪了兩人。
張延龍承認收取了楊先生1500元的拖車費。但他一直強調這筆費用最終會由保險公司支付,楊先生并不會有什么損失。而對于收費超標問題,張延龍說其中還包含了過路費(后經核實為10元錢),“具體的我也搞不清楚,我不是老板。”張延龍說。
吊車老板:我又沒有強迫他交錢
吊車老板王剛虎承認收取了3500元,甚至承認收費確實超過了物價標準。“但是我開了這個價,他最后也同意了,我又沒有強迫他交錢。”王剛虎說,價錢是施救結束后再談的,因為當時風雪很大,又怕造成交通擁堵,就抓緊時間先施救了。
記者求證
收費超當地現行標準3倍
隨后,記者在陜西省政府門戶網站上查詢到了《陜西省公路清障施救服務收費標準》,執行日期為2010年7月1日。該標準為高速公路的清障施救收費標準,但明確規定一般道路按不高于該標準的80%執行,此外備注在冰雪路段上施救加收20%。
依照此標準吊車出租,楊先生的車子屬一類車,拖車的基價為400元,包含10公里以內的空駛費和拖行費,乘以一般道路和冰雪路段的系數,拖車收費應為384元。吊車的基價為1000元,包含30公里以內的空駛費和2小時以內施吊作業費,乘以一般道路和冰雪路段的系數,吊車收費應為960元。兩項收費合計1340元,不到楊先生實際付出費用的1/3。
那么,5000元的施救費用是否超標?
昨日下午,記者致電黃陵縣物價局。該局受理物價投訴的負責人確認,目前陜西省內仍在執行2010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陜西省公路清障施救服務收費標準》。
這一標準,與記者之前查詢到的收費標準相同,如果拖車和吊車確實收取了1500元和3500元的施救費用,并且出具了發票,那就與現行標準不符。
黃陵物價局將調查
黃陵縣物價局受理物價投訴的負責人隨后回電記者稱,已將此事匯報局領導,目前局里負責經營性收費調查的負責人外出未歸,預計1月31日下午或2月1日上午返回后,將立即著手調查此事。如果查實確為亂收費,將勒令施救方退還多收的費用,并處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