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10月13日電明知高壓線下吊裝作業存有危險,卻仍抱著僥幸的心理違章作業,結果兩民工當場被電擊倒,造成一死一傷的慘劇發生。近日吊車鋼絲繩,哈爾濱鐵路運輸法院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吊車司機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今年4月16日早8時許,王永立剛到單位就被“老板”孫某安排去哈鐵分局哈南站吊裝鋼軌,于是,王永立便開著解放141型汽車吊前往哈爾濱鐵路局工程集團公司第三公司三隊院內。在雇主劉某的指引下,王永立察看了工作現場,他發現有1萬伏的架空線在工作現場上空穿過,王永立當即向劉某提出高壓線下干活不行吊車公司,太危險。但劉某和王永立的“老板”孫某商量了一番后,對王永立說,問題不大,多加小心不會出事的。經這么一說,王永立也感覺只要干活時注意點不會出什么事兒,于是便開始吊裝鋼軌作業。
起初,王永立在工作時還很注意,也沒有出什么事。大約11時許,王永立操作的吊車臂不小心碰到了高壓線二手吊車,而正在吊車臂下拿著鋼絲繩給吊車掛鉤的兩民工當即被強電流擊倒在地。一民工經搶救無效死亡,而另一人的雙手和雙腳均被電擊傷。
事發后,盡管王永立向死傷民工的家屬賠償了相關的喪葬費、醫療費等費用吊車鋼絲繩,但是作為吊車的駕駛員,其行為已觸犯了刑律。近日,王永立被哈爾濱鐵路運輸法院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