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機構是由交通運輸部統一監督管理,由省級交通質檢機構具體實施監管活動(等級評定、換證復核等);是承擔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業務并對試驗檢測結果承擔責任是吊車處理網的機構(檢測人員具備相應專業是吊車處理網的資格證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80號》文內容,公路工程專業分為綜合類和專項類。公路工程綜合類設甲、乙、丙三個等級,公路工程專項類分為交通工程和橋梁隧道工程。
根據《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令2005年第12號),取得《等級證書》的檢測機構,可設立工地臨時試驗室,承擔相應公路水運工程的試驗檢測業務,并對其試驗檢測結果承擔責任。在《等級證書》注明的項目范圍內出具的試驗檢測報告,可以作為公路水運工程質量評定和工程驗收的依據。
根據《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管理辦法》,公司工程試驗中心從2006年開始準備申請公路工程《等級證書》,2006至2007年先后組織公司技術人員參加交通部組織的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業務資格考試,并于2007年5月申請公路工程專業綜合丙級等級證書,2008年《等級證書》從丙級升為乙級,滿足公司高速公路投標及公路項目設立工地試驗室需要。
公路項目工地試驗室必須由相應《等級證書》的母體檢測機構授權設立,并承擔工程項目的試驗檢測業務。試驗檢測報告的簽發和審核人員必須持有相關專業資格證書的檢測工程師。此項證書申請通過后,將有助于公司拓展公路項目的經營投標,滿足公司在建公路項目的施工生產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