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重機作業安全保障措施制定原則
為確保---立交干線橋梁工程的正常施工,嚴格按照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有效控制吊裝施工過程,吊裝作業符合相關操作規程,關鍵是要確保起重作業過程中的安全工作到位。這個措施是專門制定的。
二、吊裝工地及施工物品
1、接近鋼筋和機械的卸貨作業。
2、各墩位鉆孔樁施工鋼籠吊裝作業。
3、各墩位墩柱、箱梁施工模板的吊裝拆除。
4、滿屋支架預載構件的吊裝作業。
5、大梁施工中各種小型機械、張緊設備的吊裝作業。
三、起重作業安全組織
1、成立起重安全作業領導小組,負責起重安全措施的落實。認真審核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做好現場安全檢查,解決吊裝施工中可能影響安全的問題。
2、起重吊裝作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3、吊裝作業施工期間,生產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專職指揮員、專職安全員必須到位。安全負責人在開始作業前應認真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嚴格按照標準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并在作業前明確起重機的性能狀態、作業環境、人員配備等情況,確保操作安全。
四、起重作業管理辦法
1、系統管理
1)領導干部盯崗制度:每次起重作業時,起重作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必須有一名現場指揮。
2)崗前培訓教育制度:起重作業前對所有參與起重作業的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牢固樹立起重作業的安全觀念。
3)班前公示制度:施工人員工作前,現場領導對當天的吊裝作業進行安全公示、吊裝作業中的安全注意事項、施工人員的安全檢查。操作現場。
4)作業前準備會議制度:鋼籠、大型構件等吊裝作業前,吊裝作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施工人員召開預備會,明確操作內容和操作方法。現場指揮人員是誰、作業安全注意事項、應急處理方法。
2、設備管理
1)設備選擇
a起重設備應滿足外型尺寸、重量、部件的安裝位置和起重機放置位置的客觀因素;
b考慮吊裝量、工作面和施工進度要求。
c施工現場條件:必須滿足吊車放置。
d 起重機的技術性能:起重量、工作半徑和起升高度。
2)設備檢驗:
a進場前檢查起重設備的年檢情況是否完好,必須確保設備完好。
b使用前檢查安全裝置是否完好:
緩沖器:當起重機運行到可能停止的一端時,用于減緩沖擊。
限制器:包括行程限制器、吊鉤起升高度限制器、動臂擺角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等。
制動裝置:其作用是支撐、停止和下降,即保持靜止,使運動機構在一定的減速度下停止;制動力與重力平衡,使重物勻速下降。
幅度指示器:臂架配有幅度指示器。當振幅變幅時,發送裝置將臂架不斷變化的位置發送給接收裝置,從而可以顯示和指示臂架的振幅變化。每個范圍內的額定起重量。
3、安全操作培訓管理
1)操作人員(包括吊裝司機和吊裝工人)有專業的工作證書和完整的年度審核程序。
2)現場指揮員、專業操作人員、附屬操作人員定期講解起重作業技術知識和施工安全作業注意事項。
4、監督檢查管理
1)日常檢查
a施工技術:按照施工隊伍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對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問題進行日常檢查,并按照子安全技術交底的安全技術交底進行日常檢查。項目和子項目。
b 現場安全員和機械工程師:對現場吊裝作業進行全過程監控,對車輛的安全作業條件和機電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安全裝置進行日常安全檢查吊裝時的安全注意事項|起重吊裝作業的安全保障措施,進行日常安全檢查適用于按規定經營的經營者。每日安全檢查。
c 安檢工程師:經常深入現場,對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日常安全檢查,對隱患和不安全因素進行日常安全檢查,提出改進建議和整改措施,并落實到運營中團隊和每個操作員。
d 操作者:經常自查是否遵守規章制度和按規定操作。對勞動防護用品的保養和維護進行自查,如有使用異常,應立即糾正。
2)專業檢測
每十、月、季度,安檢部門會同飛機、技術部門對起重設備和操作人員進行專業檢查吊裝時的安全注意事項,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勞動保護和安全技術措施,并及時整改。必要時暫停。
五、起重吊裝作業的安全措施
1、起重安全技術通則
1)吊裝前,明確吊裝安全技術要點及確保安全的技術措施。
2)吊裝司機必須經過培訓,持有有效駕駛證和特殊吊裝、吊裝作業許可證。參與吊裝的人員必須通過體檢,并在吊裝前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3)吊裝作業開始前,應仔細檢查吊裝運輸和吊裝設備,以及索具、卡環、卡箍、夾具、錨具等的規格和技術性能,或測試,發現任何損壞。或有松動現象,應立即更換或修理。起重設備應投入試運行,發現不靈活、磨損的應及時修理;重要部件吊裝前應進行試吊,檢查各部位正常后方可進行正式吊裝。
2、防止高處墜落
1) 起重人員應??佩戴安全帽;高空作業應佩戴安全帶、防滑鞋和工具包。
2)吊裝工作區有明確標識,有專人看守。嚴禁與吊裝無關人員進入。起重機工作時,嚴禁在吊臂轉動半徑范圍內站立或通過。
3)運輸、吊裝部件時,嚴禁站在待運輸或吊裝的部件上直接放置材料和工具。
4)空中建筑工人站在操作平臺或輕型梯子上。吊裝層應采取臨時安全護欄或其他安全措施。
5)爬梯和臨時操作平臺應系牢;梯子與地面的夾角應為60-70°,操作平臺跳板應平整、有約束力,不允許有床頭板。
3、防止物體墜落傷人
1)將物體從高空運送到地面時,應用繩索捆綁并懸掛下來。吊裝時,不要在部件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品。散落的物料和物體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安全繩系牢,方可吊運。不得隨意投擲材料、物品和工具,以防滑倒傷人或發生事故。
2)部件必須系牢,吊點應穿過部件重心,吊裝平穩,避免震動或擺動。
3)吊裝部件時速度不宜過快,在高空停留時間不宜過長。
4)部件就位并臨時固定后吊裝時的安全注意事項,不要松開吊鉤或解開起重索具。部件固定后,應檢查連接的牢固性和穩定性。確定連接安全可靠后,即可拆除臨時固定工具,進行下一步吊裝。
5)一般吊裝作業應避開風雪、霜霧和雨天。如果在特殊或緊急情況下必須進行吊裝作業,應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并為夜間作業提供充足的照明。
4、汽車起重機防傾翻措施
1)起重機行駛的道路必須平整、堅固可靠,停車位必須平整。
2)吊車不得停在坡道上工作,吊車的兩條覆層帶或支腿不得一高一低,或土質軟硬。
3)吊裝構件時,吊索應保持垂直,不得斜拉超過起重機的轉彎半徑,以免超載和鋼絲繩打滑或斷繩,這可能會導致起重機變得不穩定。提升重物時應提供拉繩。
4)吊車作業時,起重、下降、轉動應平穩,不得在空中晃動。同時,應盡量避免緊急制動或沖擊振動。在未采取可靠的技術措施和未經有關技術部門批準的情況下,嚴禁起重機超載吊裝,以免加速機械部件磨損,造成起重機傾翻。
5)起重機應盡量避免滿載運行;在滿載或接近滿載時,嚴禁同時進行提升和轉彎(提升和水平旋轉或提升和行走)兩個動作,以免道路不平或慣性力等原因造成起重機超載吊車,造成翻車事故。
6)兩臺曳引機同時作業時,兩臺曳引機吊鉤掛件之間應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離,以免發生碰撞事故。
7)兩臺起重機吊裝構件時,應根據起重機的起重量進行合理的載荷分配(起重量不得超過兩臺起重機總允許起重量的75%,且負載不應超過其安全負載的 80%)。作業時動作要在統一指揮下協調一致,起升和移動同時進行,兩臺起重機的吊鉤和滑輪組要基本保持垂直。兩臺起重機的駕駛員應密切配合,防止一臺起重機失重而使另一臺起重機超載。
8)吊裝時,應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指揮員應設在操作人員能看到并能清楚看到吊裝全過程的地方。吊車司機必須熟悉信號,根據指揮員的各種信號進行操作;指揮信號要事先統一規定,發出的信號要清晰準確。
9)當風力等于或大于6級時,禁止在露天進行起重機移動和吊裝作業。
10)起重機停止工作時,回轉行走機構應制動,駕駛室門應鎖好。吊鉤上不得有懸掛部件,應將吊鉤吊到高處,以免搖晃傷到吊車,造成吊車不穩定。
5、抗吊結構失穩措施
1)部件的吊裝應按規定的吊裝工藝和程序進行。未經計算和采取可靠的技術措施,不得通過改變或顛倒工藝程序隨意安裝結構件。
2)組件吊裝到位,初步校準和臨時固定或可靠連接后應拆除吊鉤,最終固定后可拆除臨時固定工具。高寬比較大的單個構件,在臨時或最終固定前吊車,應設置繩索或斜撐,以形成穩定的單元系統。
3)部件固定后不得隨意撬動或移動。如果它們需要重新校準,則必須將它們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