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作業的安全管理
吊裝作業在GB30871八項專項作業中排名第五,可見其重要性。歷史經驗告訴我們,吊裝作業安全管理不力,后果會很嚴重履帶吊負荷試驗規程|起重作業的安全管理吊車,過去的事故充分證明了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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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吊裝作業?
起重作業是指利用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汽車起重機、電梯等起重設備吊起重物并改變重物位置的作業。起重是指通過起重機或起重機構安裝和放置設備的總稱。在大修或維修過程中,利用各種吊裝設備吊裝設備、工件、用具、材料等,使位置發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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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裝作業如何分級?
根據GB30871《危險化工企業特種作業安全規程》和大型設備起重安全規程(SY 6279-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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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裝作業要求:
a)一、 對于二次吊裝作業,應制定吊裝作業計劃。吊裝物質量雖小于40t,但形狀復雜,剛度小,縱橫比大,精度高。在特殊作業條件下,還應制定三級吊裝作業的吊裝作業方案;吊裝作業計劃應獲得批準。
b) 如果吊裝現場有含有危險品的設備和管道履帶吊負荷試驗規程,應制定詳細的吊裝方案,并對設備和管道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必要時停機清空物料,更換后進行吊裝作業。
c) 不得在架空電力線附近進行吊裝作業;確需在電力線附近作業時,卷揚機的安全距離應大于卷揚機的倒塌半徑,并滿足DL409的要求;如果達不到要求,應切斷電源重新工作。
d) 大雪、大雨、大霧、6級及以上大風時,不宜露天操作
e) 作業前,作業單位應對起重設備、吊具、索具、安全裝置等進行檢查,確保其完好、安全,并簽字確認。
f) 指揮人員應佩戴明顯標志,按GB/T5082規定的聯絡信號進行指揮
g) 吊裝應按規定的載荷進行,吊索和索具應計算后選用,不得超載吊裝。
h) 管道、管架、電線桿、機電設備等不得作為吊裝的錨點;未經土木工程專業人士的審查和計算,不得將建筑物和構筑物用作錨點。
l) 吊裝前應進行試吊。在試吊過程中,檢查所有設備和錨點的受力。如果發現任何問題履帶吊負荷試驗規程,立即將起重物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再次嘗試吊裝。確認正常后,就可以正式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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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時候不應該舉起?
a) 看不到場地和吊物,指揮信號未知;
b) 吊臂鉤或負載下的人、負載上的人或浮動物體;
c) 重物未系結、扣緊或懸掛不牢、懸掛不平衡、索具打結、索具不均勻、斜拉重物、斜掛物與鋼絲繩之間無墊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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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懸掛物體的質量未知,與其他懸掛物體相連,埋在地下,與其他物體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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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裝作業安全要點:
1.安全“十不掛”
2.PICK 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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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操作人員應遵守以下規定:
a) 根據指揮官下達的指令信號進行操作;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止信號應立即執行;如果在吊裝過程中出現故障,應立即向指揮員報告;
b)當吊裝物體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量時,應檢查制動器,試吊后以低高度、短行程進行吊裝;
c) 兩臺或多臺曳引機吊裝同一物體時,應同步,每臺曳引機的負載不應超過其額定起重量的80%;
d) 降低懸掛物時,不應自由落下(滑倒);不應使用限位限位器停止;
e) 起重機械工作時不得檢修,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不得帶載調整;
f) 在停機和休息期間,懸掛物、籠子、吊具和吊索不應懸掛在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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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助人員應遵守以下規定:
a) 聽從指揮員指揮,及時報告危險情況;
b) 不要使用掛鉤直接包裹懸掛物,混用不同類型或規格的索具;
c) 吊物應系牢,吊點的設置應根據吊物的重心位置確定,以保證吊物在吊裝過程中的平衡;吊起吊物時,檢查連接點是否牢固可靠;吊裝松動件時,應使用專用吊籃、吊桶等器具,吊籃、吊桶等不得裝滿;
d) 吊物就位時,應與被吊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并用拉繩或拉桿或掛鉤輔助其就位;
e) 起重索具在負載到位之前不得松動;
f) 對于9.2.10相對于吊具不應吊起的情況,吊具應進行相應處理。
監護人應確保吊裝過程中無非作業人員或車輛通過警示區;吊裝過程中吊車,任何人不得通過或停留在吊裝物和臂架的活動區域下方。
使用定型起重機械(如履帶起重機、輪胎起重機、橋式起重機等)進行吊裝時,除符合GB30871外,還應遵守定型起重機械的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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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作業后,請執行以下操作:
a) 將起重臂和吊鉤收回到規定位置,所有控制手柄應置于零位,并關閉電控起重機械電源開關;
b) 對于在軌道上作業的起重機,應將起重機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效錨固;
c) 將吊索和吊具收回,放置在指定位置,并進行例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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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總結一下起重吊裝作業控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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